原标题:争暴雨遇难者车牌:婆媳和解
——儿媳继承车辆,生前财产及车辆报废补贴款归婆婆所有
来源:新京报
7·21特大暴雨夺去41岁李新(化名)的性命,之后他的母亲和妻子因其名下的一辆京牌夏利车诉至法院。昨日房山法院对此案达成调解,由死者妻子继承车辆,而这也是北京首例争车牌案。
独自驾车出门遇暴雨
昨日下午2时许,原告任燕(化名)随律师一起低头进入法庭,不愿跟被告席上的人有眼神交流,其婆婆作为被告没有到庭,而是委托小儿子李某作为代理人出庭应诉。
据任燕介绍,她跟李新2010年1月15日登记结婚,二人此前都有一段婚史,婚后二人共同经营了一家台球厅,“我白天看摊儿,他晚上盯着,每月凑齐七八百块的房贷”,直到遇上2012年7·21特大暴雨。
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经过是,当天下午李新独自驾驶夏利车出门办事,走前没跟任何一个家人打过电话,等到晚上雨越下越大,“一遍一遍给他打电话,打得快急死了,还是没回来”,最后只好报警。两天后,警方通知家属在周口店发现了李新的尸体及夏利车,“当时因为暴雨桥断了,车掉到了桥下,救援人员先是发现了车,后是车里的人。”
婆媳为车牌走上法庭
由于李新没留下遗嘱,而他和任燕又没子女,因此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只有其80岁的母亲和再婚妻子任燕。
据任燕称,丈夫出事后因处理后事,她跟婆婆、小叔子产生矛盾,其间才知她跟丈夫住的房子登记在小叔子名下,台球厅也是小叔子的,丈夫仅留下少量存款和一辆已严重损坏的京牌夏利车。
“我是被轰出去的,连门锁都换了!”任燕称,一气之下其将婆婆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车辆及存款。其表示根据北京车辆限购政策,自己是外地人,一时无法在京买车,而婆婆已70多岁,要车牌也没用,自己才30多岁且正在考驾照,所以车牌归自己所有最合理。
法院两次调取证据
昨日下午一开庭,替母亲出庭的李某辩解,“我哥去世后,我母亲跟原告开始还有过一些交流,去公证处几次都没谈拢怎么分割,原告说‘大不了都不要’。她没我们办不了(手续),我们没她办不了,大家就僵着,过不久她就把老太太起诉了,现在我母亲不同意这车给她。”
今年3月,法院已就此案开过一次庭,双方不欢而散。休庭后,法院也应双方请求向银行调取了李新银行账户余款,发现建行1947.18元、农行4333.2元。之后,法院又两次到暂存上述夏利车的一家报废汽车解体厂向厂长、业务员了解情况。
据调查笔录,解体厂表示“因为7·21暴雨,我们被要求在24小时免费拖车,现在这车就是一堆废铁。根据2013年新规定已满6年不满10年的车辆报废可以获得7000块钱补贴”,而报废后每吨有350元的残值费,该车不足一吨,因此报废后的残值费269.5元。
儿媳让步促成和解
庭审最后,承办法官向双方明确,如还不能取得一致,就将直接宣判。
此时,任燕及其代理人简单沟通后表示,虽然坚持诉求,但也有调解意愿,“我方和被告相比年纪较轻,我们主张把车牌继承,同时在存款及车辆报废款上做出让步”。
听到这句话,李某的态度也缓和下来,表示“其实我们最初去公证处也是准备平均分的,你跟我母亲商量好就没事了,但你说‘要钱就别要车,要车就别要钱’,最后到法院来也是这样。现在就有空间了,这咱们就好说。”
下午近4时许,在承办法官组织下,双方同意车归原告任女士继承,被告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车报废后取得的补贴款及回收价款等财产收益,以及李某生前存款6000余元归被告蔡老太所有。(新京报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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