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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半斤酒连撞7辆车 男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3年07月16日07:27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作者:刘俊 李国珍

  原标题:[构成危险驾驶罪,男子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原链接新安晚报

  喝下半斤酒,李某竟还敢独自驾车赶酒场,途中连撞7辆车。记者昨日获悉,李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3月12日晚上,李某在家里喝了半斤二锅头。犯晕的他随后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喊他过去喝酒。想着晚上10点多不算太晚,他带着醉意出门赴约了。对于究竟要不要开车去,他也有过一番思量。他有点担心酒后开车不安全,可想到晚上路上人少也没交警,应该没什么事,还是放下顾虑开车去。

  启动汽车后,李某感觉手脚都不太听使唤,一脚油门没收住撞到旁边停车位上的一辆轿车。趁着天黑没人,他赶紧驾车离去。驾车来到金牛路上时,他已经控制不了车速,接连撞上停在路边的三辆车。此时,他仍无所畏惧,继续驾车前行,在淠河路、潜山路又撞上在等红绿灯的三辆轿车。

  接到被撞车主报案后,警方在潜山路与长江西路交口将李某抓获。经鉴定,李某属醉酒驾驶,血液乙醇含量为371.4mg/100ml。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由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醉酒程度达到最低标准4倍以上、行驶距离较长且路线复杂,造成7辆车辆的财产损失,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刘俊、李国珍)

(责任编辑:王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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