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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可举报“车窗抛物” 肇事者受罚

2013年07月24日07:0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王萍

原标题:“车窗抛物” 市民可拍摄举报

来源:北京晨报

  小到餐巾果皮,大至饮料瓶甚至整袋垃圾……为了自己车内的整洁,不少车主都会将废弃物“随手”抛至车窗外。即日起,全市将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治理。市民如果拍摄到车窗抛物,即可@市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的官方微博,或者拨打96310举报。凡经查证属实的,乘车人将被处以最高50元的罚款。

  现状:三环外高速常见垃圾袋

  昨天,城六区同时进行了“爱护环境,勿乱抛废弃物”主题大型宣传活动。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车窗抛物制造的垃圾数量不仅惊人,而且环卫工人在捡拾这些垃圾时,往往要穿过环路甚至高速公路。

  据统计,北京三环以外的环路,以及连接三环至五环的高速公路都是车窗抛物的“重灾区”。比较常见的垃圾是烟头、果皮、餐巾纸,还有就是垃圾袋。环卫工人李师傅告诉记者,很多车主在车里准备了垃圾袋,但一袋垃圾装满后却开窗随手扔到外面。由于白天路面挤,环卫工人全面清扫垃圾都安排在凌晨时段,这个时段路面车辆虽少,但车辆的速度都非常快,危险性非常大。

  质疑:“随手拍”实在太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违者可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违者可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这条法规形同虚设。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文明行为将进行监督和曝光,市民遇到车窗抛物行为可拍照,并@交管局、城管执法、市政管理等部门,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进行处罚。

  记者了解到,湖北武汉去年开始鼓励市民抓拍车窗抛物,但新规执行首日就遇到了8起举报仅有1起拍摄成功的尴尬局面。武汉市城管委表示,举报者要成功拍摄下车窗抛物的全过程,才可被认定为有效举报。而很多举报者表示,车窗抛物都是“瞬间”,举报人看到抛物再拿起拍摄工具往往为时已晚。还有市民提出,拍摄车窗抛物有鼓励危险驾驶的嫌疑,“若是驾驶员看到前方车辆抛物,他能分心去拍照吗?即便是行人,在马路上拍摄照片也有危险。”

  目的:让陋习处于监督之下

  据悉,武汉市在今年3月又启用13处桥梁、通道的145个城管“电子眼”,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一辆越野车车主就因抛撒花生壳被市民抓拍到三次而被累计罚款600元。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请市民拍摄更是希望以此来“约束”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让有这样“习惯”的车主处于大家的监督之下。

  晨报记者 王萍

  ■马上就访

  北京执行“道交法”处罚标准

  晨报讯(记者 岳亦雷)记者昨天从交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对“车窗抛物”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一位交管局相关人士称,“车窗抛物”执法难度一直都很大,“一瞬间的事情,取证难度较大。”违法行为转瞬即逝,市民拍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处罚依据?这位人士表示,如果证据确凿、充分,当然可以作为交管部门开罚单的依据。

  前不久交管局与市民代表召开一场座谈会,交管局副局长刘恕就曾表示,每个公民都有举报交通违法的权利,只要市民的举报证据充分,经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完全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但他也强调,举报时一定要有取证意识。

  有市民问,如果拍照不清晰,道路探头是否可以做辅助?该人士称,如果发生车窗抛玻璃瓶、烟头等物体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交管部门在执法时可以启用探头来辅助执法,前提是探头拍到了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处罚司机方面,各个地方标准也不尽相同。比如武汉,罚违规车主的同时,不文明行为信息将被记入武汉市市民文明档案,还会奖励抓拍举报者100元。北京处罚标准如何?这位人士称,目前市交管部门仍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标准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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