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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工作日集体喝酒 一人被遗车内死亡

2013年07月25日15:23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工作人员前几天喝多了,天比较热,人死在车里了。”昨天,颍上一市民跟记者爆料说,死者姓王,是在午餐时饮酒的。昨天,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向记者介绍了王某某死亡的原因,并表示所有参与喝酒的工作人员都已被停职。

  死因:被遗忘车内高温中暑

  据了解,死亡男子王某某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事业编制正式人员,为一临时机构负责人。7月上旬的一天,颍上县国土局干部职工一起吃饭,参加午餐的还有该局副局长周某、办公室副主任闫某和其他三名工作人员。“酒后王某某被遗忘车内死亡。”

  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当天午餐后,王某某乘坐闫某所开车辆,由于闫某当天也喝酒过量,将王某某遗忘在车内,后王某某可能因喝酒过量睡着了,且天气炎热,王某某最终因高温中暑后死亡。

  “已对所有参与人员处理,参与工作日饮酒的人员都已被停职。”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周某等人的处理已经上报到颍上县政府和阜阳市国土局,并等待处理。

  赔偿:喝酒的人一起承担60万

  “阜阳市国土局已出调查组,到颍上县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已上报该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三条处理意见:第一,对所有参与吃饭的在职人员,一律停职反省,等候处理;第二,责成颍上县国土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第三,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当事人、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各当事人签订了协议,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费用由参与饮酒的人承担。”昨天,颍上县土地局局长告诉记者,该局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工作日午餐饮酒,接受别人宴请,他们不但违反了,而且酿成严重后果。(王振宇)

(责任编辑: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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