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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损失千元 揭秘4S店“购车黑幕”

2013年08月02日06:00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程姣姣
 

  【编者按】《车主洗冤录》是搜狐汽车投诉平台(点击进入投诉平台)全新打造的一档品牌栏目,旨在通过案件追踪、车主访谈等形式定期对网友的投诉案件和热点投诉问题进行曝光和解读,让无良商家无所遁形,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搜狐汽车投诉,订金,定金,车型判定,合同,提车,出库检测,PDI

  一字千金——购车订金的得与失

  在购车环节中,较为常见的纠纷是关于“订金”或者说“定金”的退还。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这两个词所代表的利益倾向却不尽相同,而判定的结果也可以用一字千金来形容。

 黑幕一:一字之差,损失千元

  车主所在:黑龙江 大庆

  买车型:上海大众斯柯达 昊锐

  投诉对象:大庆业勤荣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案件跟进:经调解车主情况属单方面违约,商家有权拒退定金

  案件链接:http://tousu.auto.sohu.com/tousu10047.shtml   

  来自黑龙江的车主于去年8月在大庆业勤荣信4S店订购了一台1.4T自动智雅版昊锐轿车,并支付了定金1000元。由于当时车主并没有按时提车,为保证车主提车权益双方签了定车合同。但第二天车主反悔,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在今年315,车主找到搜狐汽车投诉平台(点击进入投诉平台)协调此事,经过与厂家、商家、消费者三方的了解协调,车主的情况属于单方面违反购车定车合同,4S店有权利拒绝退还定金。

    搜狐点评:

    “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是在买卖双方交易没有完全达成的情况下,双方为促成交易产生的款项。而“定金”,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它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买卖双方一旦违约,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商品总价的20%,目前消费者在选购一些热销车型时,商家经常会要求车主支付超过法律规定比例的定金款,这并不合法。

    在上述案件中,车主由于对“定金”和“订金”概念的不了解,在与商家签立定车合同的情况下,单反面违反约定,商家有权利拒还定车款并追究车主的违约责任。而在很多涉及“订金”退还或商家违约的的纠纷案件中,车主都通过搜狐汽车投诉平台顺利索回钱款。

    相关案例:江苏菲亚特车主投诉一周内成功索要订车款

               定车后无法提车,甘肃车主追回购车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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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姣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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