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2013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

吴卫:低速电动车上路地方政府应承担责任

2013年09月07日23:41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编者按:在连续成功举办八届之后,2013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第九届)正式于9月6日在天津滨海新区隆重拉开帷幕。本届论坛以"责任与未来"为年度主题展开交流和研讨,30余位国家部委领导、200余位企业集团高层、70余位权威专家学者等共计700余位汽车行业精英齐聚天津,分享一年一度的汽车行业饕餮盛宴,共谋汽车产业未来发展。

  以下是发改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调研员吴卫接受搜狐汽车采访实录:

  主持人:您对低速电动车怎么看?

  吴卫:它连起码的汽车标准都达不到,满足不了对公共利益的基本维护,达不到国家标准。你愿意支持假冒伪劣产品吗?低速电动车也是一样的道理,一个汽车连安全性能都做不到,那么它连合格品都谈不上,为什么要支持做不合格品的企业与产品的发展?哪个政府会支持这样的东西?

  主持人:但是目前低速电动车市场需求还是很大的?

  吴卫:汽车市场需求的不是不合标准的产品。市场有需求没有错,但不等于你能因此提供不合格的产品。低速电动车是不是要开上路,是不是作为车辆存在,如果是就要按照汽车标准来要求。

  主持人:低速电动车不需要达到整车的续航力。

  吴卫:我说的不是续航力的问题,而是安全问题、公共利益问题。

  有人买不等于能允许卖。无论你的理由是什么,这个理由的评判标准是有没有逻辑基础和法律基础,我们要以法治国。换句话讲,地方政府让低速电动车在路上跑,地方政府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总要有人为公共利益的牺牲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购买每辆汽车都要交税,要上牌,相关机构要进行监管,还会买保险等。一个车从生产到使用,驾车人有责任,但在过程中各个环节已经把应付的责任和义务分摊掉了,这是法律规定。而在生产环节,做得好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但如果是不合法的企业,谁来对它的存在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用最基本的道理就能解答,那就是要依法治国。

(责任编辑:金丽媛)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