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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因1元打车钱被骂穷鬼 连砸7辆出租车

2013年09月10日17:20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原标题:少年连砸7辆出租车泄愤

  本报讯(记者孙海颖) 哈市16岁少年小丁家境一般,但自尊心极强。4月的一天,他与朋友打车回家时竟因1元车钱遭出租车司机辱骂。小丁愤懑异常,极端的他竟连砸7辆过往出租车,被人抓获后送到出所。5日,道外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厅审理了此案,小丁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小丁家住哈市道外区,就读于一所职业高中学习烹饪。4月的一天,他与同学一起打车回家,下车时计价器显示比平时多了1块钱。小丁边下车边随口问司机,为啥多1元?司机没好气地说:“多一元、两元都是正常范围,这点钱还问来问去,没钱就别打出租车!”这话让小丁觉得十分尴尬,便拉住车门说:“不行,你得把钱找给我,我每周都打车,从来都是一个价。”司机不肯,两人吵起来。被骂“穷鬼”的小丁愤怒地猛砸出租车的倒视镜,司机忙甩了一句“穷鬼,我不和你一般见识”便扬长而去。

  小丁愤懑异常,接连拦截过往出租车,并砸车窗、倒视镜,一边还愤怒地说:“让你们瞧不起人,我要让你们都付出代价!”并捡起一根木棍,对着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接连敲打。半分钟后,发现车被损毁的司机们赶紧报案,并合力控制住了小丁。直到民警赶到,气愤的小丁仍在咒骂不停。后查,小丁一共砸坏了7辆出租车,造成损失共价值7550元。

  5日,道外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厅审理了此案,小丁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其因一时冲动,且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其他不良记录,认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损失,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据办案法官称,小丁在庭上认罪态度良好,但私下里仍不服气。法官认为,小丁是未成年人,做事冲动可以教育,但是出租车司机作为成年人,不应该出口辱骂并伤害他人自尊心。可以说,出租车司机的野蛮服务是诱发小丁极端表现的始因。据法官介绍,在审理的大批寻衅滋事案件中,有很多因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最终大打出手的案例。法官提醒,出租车司机作为服务行业人员,应以互相尊重、礼让他人为先。

(责任编辑: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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