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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3分钟熄火"之辩 具体实施有待商榷

2013年11月04日08:57
来源:经济观察报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提出,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10月24日下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此事项举行立法听证会。

  主持人:关于这一条款,支持还是反对?

  南辰:赞成通过强制手段来约束停车3分钟以上熄火,因为这既关系到节能减排,又能引导良好的文明驾驶习惯。

  刘鸿仓:我也是支持长时间停车时熄火,但是不是3分钟?具体怎么执行?这值得商榷。

  主持人: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具体执行问题?

  黄莉凌:公众对以强制性方式来要求驾驶行为有所不满。因为这种义务性的设定之后,保证法规的执行须有相应的惩罚性条款,公众会质疑可操作性和罚款合理性。这就需要进一步细化,用一个好的标准来让公众共同受益。

  南辰:比如美国等汽车发达国家,并不是追求百分之百的执法成功率,而是抽检到违规时,车主要支付远高于一次违法的罚金。停车熄火的立法不是要追求每一次长时间不熄火都要被执行这一层面的处罚。

  徐向阳:非常不具备可操作性。一是车主如何判断3分钟的时间问题;二是执法人员如何判断停车3分钟;三是夏天和冬天熄火后,空调是停止工作的,发动机会造成驾驶室内过热或过冷,这会影响到驾驶状态,从而影响到道路的行驶安全。对北京来说,3分钟的限制也会增加交通拥堵。

  主持人:这对大气污染防治有作用吗?

  南辰:勿以善小而不为。环境的治理是一点一滴积累的。补充一点,低速状态下长时间不熄火,容易造成发动机积碳。熄火与否都会有负面效应,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徐向阳:从技术层面来讲,目前车辆设计不支持频繁熄火,停车3分钟后即刻发车,可能会对车辆造成一些影响。在不具备技术支持的情况下,这是非常不现实的问题。

  刘鸿仓:配备老式发动机的车可能会有影响,但对于混合动力等新型车而言,负面影响并不大。

  杨殿阁:自动启停控制技术属于欧洲新车标配的一种方案。如果该方案能够对中国道路交通状况起到完善作用,这比提倡性条款有更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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