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频道 > 汽车交通 > 汽车交通新闻

姑娘自学申考驾照遭拒 起诉车管所被驳回

2013年12月05日14:01
来源:新华报业网

  原标题:南京姑娘"自学考驾照案"二审判决:车管所无错

  新华报业网讯 备受关注的南京姑娘小苏自学考驾照案,昨日下午有了结果。南京中院判决驳回小苏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对这个结果,小苏的舅舅表示,将转至安徽继续申请驾照考试。

  2012年8月,南京姑娘小苏到南京市车管所申考驾照,却被以必须先通过驾校培训为由拒之门外。今年1月21日,小苏的舅舅钱先生作为他的代理人,向玄武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状告南京车管所行政不作为。

  玄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南京市车管所收到小苏提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书面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向她发出《首接责任通知单》,已经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而不予受理小苏的申请,要求小苏提供参加过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凭证,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意思表示明确,该告知内容不违反法律与行政法规的规定,车管所并不构成行政不作为。

  玄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小苏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小苏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我国法律、法规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条件,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但对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即是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要求和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进行机动车驾驶技能学习。而小苏提出自学考驾照,并不符合这一规定。

  昨日,南京中院判决,驳回小苏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记者冒群)

(责任编辑:赵婷)
  • 分享到:
返回汽车首页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