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穗环宣) 记者昨日从市
环保局获悉,鉴于昨日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0个国控点最近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195~216,其中有8个国控测点空气质量属于重度污染,29个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点中有18个点AQI超过200,按照《
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要求,
广州将于今日首次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
10个国控点8个超标 据了解,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截至昨日20时,
广州市10个国控点最近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195~216,其中有8个国控测点空气质量属于重度污染,29个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点中有18个点AQI超过200。 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昨晚组织市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组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会商,通过分析
广州当前空气污染形势,并对未来天气形势和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判。
根据会商结果,
广州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已达到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条件,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
广州市于今日6时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分工,分别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子预案,市监察局严格落实停驶20%公务车并号召各单位最大限度减少公务用车上路行驶;市
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严格落实不稳定达标企业停止排放、建设工地停止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工序、强化道路港口码头保洁等强制性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按预案视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决定并及时发布。
何为二级响应措施? 二级响应分别针对造成重污染的特征污染物为臭氧和特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
M10)和细颗粒物(P
M2.5)实施不同的控制措施,并同步采取防护措施。
强制性措施 1.停驶公务车。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公务用车20%。
2.企业停止排污。责令不稳定达标污染源停止排污。
3.停止施工。AQI 200以上的区(县级市),除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重点项目外,其他建设工程停止土石方开挖、拆除施工、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暂停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4.强化道路保洁。增加全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作业的时间、频次;AQI 200以上区(县级市)实施强化保洁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执法检查。
5.港口码头防尘。港口码头堆场采取措施有效防治扬尘,加强监管。
6.禁燃。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禁烧。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的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
8.餐饮业监管。强化对重点监管餐饮企业的监控和现场巡查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9.油气回收监管。加强对加油站油气排放治理设施使用和维护的监督管理。
10.建筑工地暂停喷涂和粉刷等作业。
11.重点监管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