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三C认证”未决 车主还需奔波 |
作者:[ 沈小雨 ]
来源:[
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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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一直是一块多方争食的唐僧肉,多头管理的结果只能是贻害行业,损害消费者
申先生上个月去验车,合格以后,轿车前风档玻璃上又贴上几个标志,一个是公安的年检标志,一个是环保局的绿色标志,还有税务局的完税标志……总之花花绿绿,反正买辆车每年都要有这烦人的几天。看着难以清除的标志,申先生想,什么时候可以减少麻烦一次办妥呢?此间消息传出,国家有关部门要搞一个“三C认证”,也许可以一了此愿。
所谓三C认证,是指为产品进行统一的检测,统一的认证,颁发统一的标识。然而令人沮丧的是,《财经时报》获悉,由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的“关于三C认证”的协调会议因为部门之间各执一词,结果不欢而散。这意味着汽车产品的认证问题还要扯皮下去,企业和用户还要受奔波之苦,接受多重管理的折磨。
在协调会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他们负责产品质量和技术法规,而且还有一个认证委员会的直属机构,因此理所当然是三C认证的管理部门。
而国家经贸委却持不同意见。这个统管包括汽车制造在内的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部门,自从国务院发文撤消机械部汽车局、国家经贸委汽车处以后,是惟一主管汽车的机关。它认为自己理应是汽车产品三C认证的管理部门。同时国家经贸委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为汽车产品进行检测认证的天津汽车中心将由它代管,前者设备和技术人员都是国内一流水平的。这样,经贸委既有权威又有手段,是顺理成章的汽车产品认证机构管理者。
旁边立马横刀的是国家环保局,他们在协调会上表态:由于在道路交通环节,汽车尾气排放是关乎《大气法》执行情况好坏的关键,而制定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国家环保局的职责,所以他们当仁不让,要成为“三C认证”的管理部门。
业内人士告诉《财经时报》,由于管理体制的问题,目前各部门、各地方在诸多问题上各自为政,而且各自依据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对汽车行业和产品进行多头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质量法》《标准化法》;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法》和地方性法规,比如北京提前宣布执行汽车排放的欧洲2号标准;接着,交通部发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标准;建设部门出台《城市车辆划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标准》;城管部门出台《出租车管理条例》;旅游局出台《旅游车标准》;地方政府也不甘寂寞,上海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相当于地方的《公告》,他们的说法叫“地方推荐目录”,意思是上了国家经贸委《公告》的产品还不行,他们要派专家到工厂去看看,符合上海标准的,才可以上推荐目录;还有车辆超载的管理问题,由于各地的法规不统一,有些地方是按吨位处理,有些地方是按照传动轴数来处理。
“这些部门都很聪明,专在出口等着你,不按这些部门的标准,不许你卖车。”一个了解情况的人抱怨说,“现在汽车注册登记是公安部门的事,维修和道路交通是交通部门的事,品牌是工商局的事,质量是消费者协会和技监局的事,尾气是环保局的事,这样人为分割管理权。地方保护主义分割市场,行政部门分割权力,结果谁都要管,谁都管不好。汽车的问题不仅限于三C认证,更深层的就是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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