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信贷政策大调整 贷款最高期限增至8年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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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价格的下降、汽车品种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居民希望早日加盟“私车一族”。据有关资料显示,汽车已成为超过教育的第二种最适合信贷消费的对象,汽车最适合信贷消费的比例迅速上升。据预测,到2005年,我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将达到4200万户。这一切,均显示出国内汽车信贷消费市场的巨大潜力和空间。
面对个人汽车信贷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广阔的大背景,现行的汽车信贷消费政策已经制约了汽车信贷市场的发展。记者近日了解到,央行正在加紧制定汽车信贷消费政策,此次政策的制定,采取的是适度发展的原则,将在5个方面做出调整和改变。
贷款期限的改变。贷款最高期限由以前的5年调整为8年。即消费者在贷款买车时,根据个人情况,最高年限可分8年付款还清。
借款人主体的改变。1998年出台的汽车信贷政策的借款主体由法人和个人构成,此次政策的调整,借款主体调整为只针对个人。
利率浮动范围的改变。为了降低金融机构的管理成本,促进银行办理汽车信贷的积极性,汽车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由以前的可以上浮30%、下浮10%的范围,调整为上浮50%、下浮30%的浮动范围。
首付款的改变。为了降低进入门槛,首付款由以前的必须先付车款的20%,调整为首付车款的10%就可以。
取消对异地户口的限制。过去,购车人办理汽车信贷业务,必须持有当地户口,此次汽车信贷政策的调整,取消了这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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