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购车族:此类交易本身存在合理风险,买主须加倍谨慎 签完合同、交完订金后,王女士才发现自己购买的一辆二手帕萨特有问题,但汽贸公司却说,退车可以,2万元的订金不退!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法院也支持了该公司的做法,最后她只拿回了6000元钱。法官就此提醒购车族:买二手车本身存在合理风险,消费者应当更加谨慎。 广州市民王女士一直想成为有车一族。去年10月22日,她慕名到海珠区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选购二手汽车。经千挑万选,王女士最后在某汽贸公司导购员的推介下,相中一辆九成新的帕萨特。小车外表挺漂亮,加上导购员又反复游说,王女士回去考虑了几天,决定还是把车买下来。随即她与该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约好由该公司代王女士购买车牌号为粤A0Q2××的帕萨特小车1辆,车款25万元。王女士须先交订金2万元,如她过户后仍不能如期支付余款,订金就作废。交完订金后,王女士与该公司敲定一家汽车修配厂验车。10月28日,汽配厂的检验结果出来了:这车发动机漏油、后保险杠受损!王女士感到很气愤,当即找到公司,要求退还2万元订金和身份证。没想到,公司却毫不示弱:退车可以,订金不退!11月19日,王女士通过报警拿回了身份证,随后便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讨要订金。汽贸公司在法庭上称,王女士签约购车后说车有毛病,之后就不按合同交余款,已构成违约,公司无须返还订金。但这家公司表示,考虑到王女士也有损失,他们愿意退给她6000元。 海珠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购买的是二手车,购车时应知道买二手车可能存在的合理风险,所以她在签合同、交订金之前就应当确认车辆的性能状况。据此,法院认定王女士交订金后放弃买车已构成违约,遂判决汽贸公司按其承诺退回6000元给王女士,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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