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沸沸扬扬的日本丰田汽车公司诉吉利商标侵权俨然成了网上聊天室的“有聊”谈资,大体上分成三大门派——一是民粹主义的激愤,二是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民族虚无主义的无奈;三是主张停止谩骂,深刻反省,进行韧的战斗的“民生”主义者,我以为这才是理性面对中国加入WTO之后,以“国际”主义的视域看待首桩涉及小轿车行业的国际诉讼应具有的冷静,实质上这场纷争是在中国汽车产业加速国际化的进程中、在知识产权领域里为中国汽车界、乃至其它支柱型产业敲响的警钟。
世事难料——无人能预料出2002年中国汽车“井喷”之后,2003年开年就遇到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必有丰田车”将吉利告上法庭的新鲜事儿。这当口正是吉利“春风得益马蹄疾”的时辰:迁“都”杭州、南阳出走吉利、美人豹下线、与大宇合作、准备香港上市……不曾想丰田的这一下着实激起了千层浪;更无人预想到:事态的起因竟是吉利和旗下经销商美日小轿车的促销宣传单——据称是美日的商标与丰田过于相似(包括车前盖、轮胎、方向盘、后备厢等显著位置的车标“构成对丰田注册商标的侵犯,构成不争当竞争”)而吉利高层表示丰田此举“纯属无中生有……实在令人费解……”
我历来主张在车界厂家和商家要理性销售、消费者要理性(※似乎大多数媒体只偏重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而忽略了让厂商理性销售——作者按),在吉利广告促销单上的车标是不是与丰田车标过于相似,我想只要稍有一点儿汽车常识、稍微冷静一点儿的心态,自然会有自己的答案;非常凑巧我手头有这份“完美配置·上乘表现”的美日汽车的广告单,——这是我一年前在亚市吉利专卖店里拿到的,对于美日车标的设计理念和涵义我从吉利网站上没见到,因此无法深刻把握其理念,但我查到了丰田车标的涵义“整体由椭圆形构成,椭圆是具有两个中心的曲线,体现了客户与汽车制造商心心相映的信赖感”,竖椭圆与横椭圆组合在一起,表示丰田英文拼写的第一个字母T。背后的空间表示丰田的先进技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应用,还表示在未来、在宇宙中飞翔的无限可能性。(《丰田汽车概况2000》P4)。
另外我还从这份美日广告单的背面意外地发现了前一阵就丰田在发动机方面诉吉利的传闻“佐证”——丰田当初表示“吉利销售时使用”“美日汽车丰田动力,丰田8A发动机,TOYOTO8A等宣传用语悟导消费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争当竞争”。(详见《北京青年报》)的确,“美好日子,从美日开始”的美日广告宣传单上标明:“引擎——汽车价值的最重要体现,美日牌微型汽车搭载TOYOTA8A-FE引擎……完美配置,当然会有上乘表现……”
此外在技术规格表第一栏“发动机”一行中标注“TOYOTA8A(8A-FE字样……)吉利当初的确从天津丰田发动机长采购过4亿元的发动机,但依照国际惯例和“国内惯例”,从商标法的角度讲,发动机确实是天津丰田发动机厂的产品,但未经授权是不能随意使用人家的“名号”,何况丰田(TOYOTA)也算得上驰名商标吧,正如北京烤鸭的正宗百年品牌有“全聚德”,您可以叫“北京烤鸭”,但不能挂“全聚德”的名号一样;当然了,吉利刚迁“都”杭州,想必也知晓杭州的王星记扇子(墨纸扇和檀香扇)和龙井茶(“狮、龙、云、虎”之分)等驰名商标,那正宗龙井茶的商标可是得到严格“界定”的——龙井村方圆30里内出茶叫龙井茶,建议为吉利鸣不平的各位看官手摇一把王星记檀香扇,在龙井村沏上一壶龙井茶,甭动不动就上火嚷嚷“抗日”。
感性的认识说的差不离儿了,如何经过思考、分析、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理,形成推理和判断,继而产生对事态整体、本质的把握这就是“聊天室”里应有的理性氛围。我个人认为:丰田诉吉利看似唐突的孤立事件,实质上是事态堆积发展的客观必然,固然丰田公司后发制人有其东洋人的圆滑,而且也确有秋后算账之嫌,但谁都不得不面对吉利在成长期的品牌导入上存在“瑕疵”——当初9:16的窄视域(※与16:9的宽视域电机相比——作者按)造就了“模仿秀”的自以为是,而本田和雅马哈摩托车在华的相继胜诉,丝毫没有给造摩托车起家的吉利带来警醒,甚至在9届人大按WTO要求和政府承诺,修改了商标法之后,吉利仍沉浸在自恋的情景里不可自拔。个别媒体的个人炒作使暗含危机的“模仿秀”成了引以为荣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冷静回顾一下达2年多来吉利跻身小轿车“3+6”的阵容是多么辉煌,但其中却存在企业文化的泛民粹主义空洞化,尤其是品牌打造的黑洞化——动辄把自己打扮成需保护的民族知识产权,总在讲“吉利是唯一的中华民族民营汽车工业”(好像不加“中华民族”不足以显示其民族情结,不说“唯一”就不足以显示其铮铮铁骨,要知道秦川的福莱尔也成了民营控股的“汽车工业”);在塑造品牌方面融入了太多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情愫,整合广告策略无从谈及、接触管理的强化正面传播,弱化负面传播成了水漫金山的放任自流,只强调了营销目标的数字化指标而忽略了营销工具的组合效应,品牌网络、广告整合都没有统一的CI设计,吉利首先在品牌战略上“意外”与丰田“碰撞”的必然,因此吉利是被自己胡抡一番的“迷宗拳”击中的;吉利高层表示:“1400万元人民币对吉利集团来讲,钱并不多,但吉利集团要为中国汽车业争口气”。事态到了这步田地,吉利高层还高调放话。而不是理性思索,保持从容心态,实在令人惊讶——保护民族知识产权不应再是建立在狭窄的民粹主义激情上的,而应是建立在WTO框架下的国际惯例,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而应当以“君子坦荡荡……”的开放胸襟,尽快将本地化,民营化与国际对接,从而实现民营企业的跨越性发展找寻真正的核心技术,在这方面民营企业有着比国有企业更大的灵活性和运作空间;吉利在“九五”向“十五”计划的汽车产业转型磨合期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但在“十五”计划内汽车产业转型上台阶的全面启动下只注重了规模化而忽略了细分化,强调了生产国际化,却忽略了品牌整合化;吉利的悲情演义、呼天抢地本身并不代表民族知识产权面临的尴尬;同时我还认为:技术模仿秀是品牌形成和导入期的必然路径,它是技术创新的核心竞争力的发端,但绝不是商标模仿秀或拉上国际品牌为自己打品牌做广告的广告模仿秀,吉利被丰田告上法庭是给吉利,以及所有民营,国有企业(当然也包括社会受众——作者按)上了一堂普法课,在汽车方面尤其是小轿车领域这还是头一遭,但不会是最后一桩知识产权公案,要保护好民族的知识产权前提是要尊重国际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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