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在上海推出“房产再抵押”式车贷形式 |
作者:[ 马茵 ]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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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买了房之后,有些人还想再买辆车。但是,不少市民已经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由于住房消费先期投入较大,每月还有还贷压力,再想贷款买车就会因首付款和贷款期限相对较短带来还贷压力而力不从心。建行上海分行善解人意,最近针对这些客户特地推出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住房再次抵押担保方式,为这些市民带来了福音。
什么叫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住房再次抵押?建行有关人士介绍说,这是指建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时,以本人或第三人已抵押的产权房(不包括商业用房)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的房产(住房贷款的抵押率为80%,如果只用了60%,那么20%就是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进行再次抵押的担保方式。贷款期限可达8年,贷款不限成数,由此可降低首付和月付的还贷压力。以售价127500元的POLO车为例,首付2成为2.5万元,贷款金额为10.2万元,贷款期限为5年,每月还款为1925万元。采用住房再次抵押担保方式买车,可不用首付,贷足127500元,贷款期限为8年,每月还款额为1625元。
采用住房再次抵押方式受理的抵押物,为依法拥有的个人产权房屋,包括持有产权证的商品房和取得完全产权的售后公房或二手房。除贷款客户已抵押的产权房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的房产可进行再次抵押,贷款客户原先抵押的产权房达到限定的抵押率,通过不断的还款,抵押物价值不断得以释放,释放后不足限定抵押率部分的房产还可再次抵押。这样,抵押、释放、再次抵押、再释放,可循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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