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百年“企业公民”准则,支持中国公益事业 福特中国发布《企业公民报告•2002》 (2003年6月16日,北京)今天,福特中国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福特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2》,总结了福特汽车公司以企业公民身份所进行的运作、遵循的原则和取得的成就等多项内容。这是国内企业界第一本完整的企业公民报告书。 企业是社会的公民 - 这是福特汽车在长达100年的生产运营中建立、发展并遵循的准则。一百年来,福特汽车秉承 “企业公民”的准则,不仅专注企业自身的发展,更时刻注重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长期以来,福特汽车公司以企业公民领导者为目标,在中国市场承担起多项社会责任,致力于推动经济、保护环境等回馈社会之举。 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有何区别? 福特汽车公司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认为:“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比尔•福特所领导的福特汽车,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履行企业责任和义务,建立伟大的企业,创造美好的世界。福特汽车的力量源泉,来自于对“企业公民”百年准则的奉行和发扬。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在其发布的《企业公民报告•2002》中阐述了“企业公民”包括的三点含义:企业全球事务的基本价值、政策及实践;从原材料至产品处置所形成的各个合作环节涉及环境、社会等事务的管理;企业为促进社区发展而发起的志愿行动。综上所述,就是作为一个企业要对范围更广泛的利益相关人负责。 福特中国落实“企业公民”责任的举措之一,就是连续四年举办 “福特汽车环保奖”,旨在发现和表彰环保领域的无名英雄,支持投身环保事业的各界人士,唤起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扩大环保举措的影响,持续不断地为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奉献力量。通过“汽车环保奖”的举办,个人、企业和社会有效地结合起来,共同致力于保护本地环境和自然资源。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程美玮表示, “ 作为一名企业公民,福特汽车的未来与中国的人民、中国的经济、中国的社会密不可分。在持续支持中国的环保事业的同时,我们仍将全力以赴地献身于自身的社会使命,促进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地区经济的增长,并主动参与各项社会事业,在各个领域做出自己的努力。福特中国愿以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为己任,与中国社会融为一体,共创更美好的未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事务专家付军教授在发布仪式上说:“企业社会责任(CSR)在中国是一个新的概念,是随着近年来中国的发展和对外开放、大批国外跨国公司的进入而带来的一个崭新理念。它的核心就是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应当拿出相当的精力来回馈社会。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成功企业必不可缺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一个企业保持生命力、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您若索取福特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2》或对报告内容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联系。 电话:65052229 – 3069;传真:65055434;电子邮件:pachina@ford.com 福特汽车公司是世界最大的汽车企业之一。它的汽车品牌有福特(Ford)、林肯(Lincoln)、水星(Mercury)、阿斯顿·马丁(Aston Martin)、捷豹(Jaguar)、马自达(Mazda)、沃尔沃(Volvo)和陆虎(Land Rover)。此外,还开展了汽车信贷 (Ford Financial) 和汽车租赁(Hertz)等业务。福特汽车公司的制造和装配业务遍及30多个国家,产品行销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福特汽车在中国的历史可追溯到1913年,当时第一批T型车销售到中国。目前,福特汽车还拥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0%的股份,并于1997年底成功推出了Transit全顺商用汽车。2001年4月25日,福特汽车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成立了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拥有50%的股份,专业生产满足中国消费者需求的轿车。长安福特首辆投产的轿车—福特嘉年华已于2003年1月18日正式下线。2003年5月,长安福特第二款轿车蒙迪欧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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