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台新规定 占道洗车最高罚款3000元 |
时间:[ 2003年06月19日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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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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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舒阳)《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提交昨天召开的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后的条例将提高罚款额度,随地吐痰罚款50元、随地便溺罚款100元;同时规定违反条例者可没收其违法活动的物品和工具。
公共场所散发广告最少罚50
新《条例》将新增多项禁止行为,并进行重罚。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散发宣传品、广告,在城市主要街道、文物景点、城市广场等场所流动收购废旧物品,将被处50元-500元罚款。车辆清洗、维修占用城市街道和其他公共场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绿地等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摆摊设点、搭建棚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活动,未按照要求设置环境卫生设施,清除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未设置泔水集中收集设施,将泔水排入雨水、污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设施的将处1000元-3000元罚款。
占道经营物品可没收
新《条例》将设定“没收”的处罚方式,比如违反条例占道经营,执法部门依法制止无效的,可以扣押或者没收其违法活动的物品和工具。有关人士认为这样有利于提高执法力度,保证执法有效进行,切实改变西安市市容环境面貌。 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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