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道交法的修改,在赔偿原则上比照过去的规定没有做大的修改。这次的修改是“道理更浅显、责任更明确”,把道理说得更明白、更通俗,道理更浅显、责任更明确。在原来道交法第76条的基础上,明确了以下三个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机动车一方要承担责任。这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没有错,那隐含的是机动车一方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二、进一步明确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有错的情况下,要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三、进一步明确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错,承担最多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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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撞伤不如撞死”是当下我国交通事故赔偿体系的弊端,那么,不管“撞伤”还是“撞死”,肇事者都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即全面维护肇事者的利益,这样的交通事故赔偿体系是否就是“百利无一弊”呢?在这看似冠冕堂皇法理问题的背后,说白了,它实质上就是一个“利”字……[全文][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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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网友质疑草案中将机动车的赔偿限额定在不超过10%是对机动车一方的过度宽容。一个旨在矫正“矫枉过正”的修正案草案又有“过正”之嫌。。“新交法”在完善行人与机动车这两方责任的同时,似乎还忽略了对路政和交通负有管理之职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当然,也许这更应该是相关的行政法尤其是行政责任法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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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道交法修正案能够规定赔偿比例,这将有利于统一赔偿标准,使这部法律更具有操作性。但因为在现实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错综复杂,导致的原因非常多,行人的过错有大有小,机动车的过错有大有小,很难把赔偿比例科学地写出来,因此这次人大常委会对赔偿比例没有做出规定……[全文][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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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负同等责任,为何机动车方要多承担10%的赔偿?既然是非机动车、行人方负主要责任,为何机动车方要多承担20%的赔偿?...[详细] |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作为机动车车主和司机,我们期盼新交法修正早日通过实施。新的草案修改第76条,必将会对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起到震慑作用,行人负全责,自己要但90%赔偿责任,免死金牌不再金光闪闪,交通状况也会进一步好转...[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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