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双流县检察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一起因口角之争,对公交司机进行拍打、拉扯,导致公交车失控,造成7车相撞、10余名乘客受伤案的嫌疑人。
经查,1月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舶予(男,19岁)乘坐由双流县白沙镇开往双流机场的826路公交车前往华阳。当车行驶至华阳武警指挥学院站时,李舶予因公交车司机未在该站停车,便与司机发生口角之争。
随后,李舶予不顾行驶安全对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进行拍打、抓扯,致使公交车司机身体失控、错踩油门,公交车严重失控,先与一行驶中的面包车相撞,后又撞向路灯及停靠在路边的5辆轿车。李舶予的行为造成了包括公交车在内的7车严重损坏、公交车上的10余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
名词解释: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过失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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