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临近中外汽车巨头角逐汽车信贷 |
伴随WTO的日益临近,汽车信贷广告在各类媒体上的声音渐渐大起来,人们“贷款买车去”的话题也逐渐兴奋多了。显然,为了全方位抢占汽车市场,国内外汽车厂商都加大了进击这个领域的力度。
车管新规开“绿灯”
毫无疑问,个人消费行为和方式是受到了整个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影响。前不久,国家计委发出关于征求《汽车消费政策》意见函及征求意见稿。从意见稿精神看,国家已下决心推动汽车消费。
10月1日正式实施新《机动车登记办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作为抵押品可以进行抵押登记”,也就是说,购车者对于购车时用自己的新车作抵押与用有价证券、房产抵押一样具有同等作用。北京市某商行私人业务部的一位负责人认为,以前公安部门对机动车可作抵押这一规定不十分明确,银行如果拿客户的行车证作抵押,就势必影响客户行车方便。否则,银行也缺乏有效的书面证件。从这一点来看,对于公安部门的这种规定商业银行是十分欢迎的。
富人才玩得转的“游戏”?
但是,在个人信用不完全的情况下,汽车消费的风险是十分大的,首先客户易到外地换牌或套牌,遇到损坏、丢失,银行麻烦就大了。保险公司对此类业务的承保也出言谨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某分公司保险业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对于用新车抵押,保险公司要“考虑考虑”再定。“开展汽车消费信贷,对我们来说风险太大。”这是建行北京分行信贷经营一部副总经理余祁相提到汽车消费信贷时一句无奈的话。余经理说的风险,首先是指对受贷方资信的审查。在国外,专门有机构收集、记录、整理和分析个人的信用档案,如消费者的信用往来、个人负债、消费模式、是否有财务欺诈行为或个人破产记录等。而我国的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银行很难掌握储户的综合信用状况,只能依靠最大努力来维护债权,这就造成了手续繁杂、担保限制过多等弊病,极大地制约了这项业务的开展。据统计,年龄在30到50岁、月收入3000-6000元之间的非国有经济企业法人及中层管理人员,最倾向于贷款买车。在汽车消费逐渐进入百姓生活的今天,贷款买车仍旧只是少数“富人”的专利。
一位打算通过银行贷款买车后来又放弃的张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如果说消费者贷款10万元,3年还清的话,则每月需偿还3000多元本息(汽车消费保证保险费率依贷款期限而有所差别,具体为:1年期费率1%,2年期1.6%,3年期1.9%,4年期2.1%,5年期2.2%),而这还不算车辆的使用和保养费用。最近推出的零首付业务实质是一种组合贷款,即汽车贷款首付款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其花费显然比普通的消费贷款还要高一些。消费者反映,零首付要比一次性付款多交近一半的费用,而且一旦签订了正式合同,就要立即月还款。期限为两年的10万元贷款,月还款额要高达4660元,这样的数额无疑会使普通老百姓望而却步。个人信用待完善
我国的个人信用几乎为零,所有个人与银行发生的大量的是存取款业务,个人所持的信用卡更多的用于支付功能。在没有现成个人信用档案可查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大量人力,花大量的时间对申请贷款的客户资料进行调查审核,这种方法也直接导致了银行成本加大。于是,银行既想扩大贷款规模,加速资金的周转以获得利息收益,又怕不能及时收回贷款甚至“逃贷”现象的发生,对消费信贷这个烫手山芋的感觉是既爱且恨。例如,在实现了“首付3万元,一个小时办完手续,汽车轻轻松松开回家”的无锡,去年法院一共对9位贷款购车人进行了强制执行。其中7位被一次性补交拖欠款和罚息,另外2名被没收汽车,作价后抵偿给银行还款。此外还对一位先后用自己和亲友的身份证,向银行贷款48万元购买4辆桑塔纳,后又全部卖掉用于挥霍的贷款人进行了起诉。据报道,北京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汽车信贷到期不还和钻汽车贷款空子的诈骗案件达400件。
国内商家捷足先登
1999年6月,上海率先开展个人信用联合记录试点。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信用记录系统于2000年6月建成。由此,共约180万人率先拥有个人信用记录。由于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上海市的15家银行只要支付10元钱,就可在几秒钟之内取得一个人的信用报告,就能迅速核查购车人和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在银行提供的信贷不能很好满足消费者贷款购车需求的情况下,出现了多种变通的信贷方式。一种是由保险公司为银行贷款提供保险,分散银行的风险,同时保险公司向贷款消费者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费,其实质是第三方担保,即保险公司为消费者提供担保。另一种是由汽车经销商自己向消费者提供贷款。广东三九汽车有限公司是第一个敢吃螃蟹者,该公司总经理助理于伟把这种方式称为“公司赊销”,其做法是:消费者购车时向公司提供房产抵押,但公司对房产的要求不像银行那样严格,消费者再向公司付30%的首期后三天内便可提车,然后每月把资金打入公司帐号。但很重要一个附加条件就是购车者必须把车牌上在公司员工名下,还款完后十天内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式绕开了银行和保险公司,周期短,手续也相对灵活,且不限车型,但消费者是否愿意把车牌上在公司员工名下?于称这并不是主要问题,因为买卖双方有一套完备的合同文件来保证。
再一种则是在国际上非常流行的厂商的汽车金融公司。自1995年上汽集团首次与国内金融机构联合推出汽车贷款消费以来,一汽集团、长安汽车、天津汽车等纷纷紧随其后成立了各自的汽车金融机构,开展了汽车贷款业务。而其政策依据便是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办法》称,经批准,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可以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业务,这一突破无疑会给企业销售带来积极的影响。
亚飞的做法是引入保险机制,通过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分期付款售车信用保险来化解风险,使银行增强了风险防范的信心,同时亚飞又通过一系列规避风险的机制如与贷款人签定车辆抵押合同、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实施车辆抵押登记制度等措施保证了保险公司放心对亚飞提供信用保险,三者环环相扣,互为补充,使银行、保险、车行通过利益纽带紧紧联系在一起。2000年,亚飞在全国的各分店的汽车销售总量为10.7辆,比1999年增长98.1%。按2000年6月已开业的158家分店平均计算,每家分店年售车677辆。对所售车辆的还款情况分析,按时还月付款的占97.5%,拖几天的占1%,需催促的占1.5%,由此,亚飞在国内开展汽车消费信贷对用户所下的结论是“中国人是有信用的人”。
海外厂商摩拳擦掌
国外发达汽车金融公司对中国汽车消费市场觊觎已久。某国外著名汽车金融公司放言:“无论有多大风险,我们都要进入。”这些金融公司敢这么说也并非没有依据,根据中美双边协议规定,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将在5年内使美国银行获得充分的市场准入,在准入后非金融机构也可以提供融资,外商企业将在汽车贸易分销和消费贷款等业务上有着平等的贸易权和分销权。
国外,尤其是美国、日本和西欧在提供汽车消费信贷金融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汽车信贷消费是这些国家通行的汽车消费方式。在美国、日本和西欧,大约30%-80%的汽车销售是通过消费信贷的方式进行的。通用、福特、大众等跨国汽车公司都设立了专为汽车消费者融资的信贷业务。从国外的银行信贷结构看,消费信贷已成为各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个人消费信贷占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越来越大,达到30%左右我国香港地区更高达40%-50%而在我国大陆,个人消费信贷量尚不及信贷总规模的1%。
汽车工业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贾新光认为,在所有涉及汽车的话题中,汽车消费信贷一直是个被忽视的角色,但许多国外巨头的目光始终盯着这个蕴藏厚利的业务领域。1992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金融信贷部门进入中国,但囿于政策限制始终无法开展工作,这方面的突破涉及到有关金融政策的调整,虽然短时间内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但它是潜藏的“不确定因素”,如果闸门打开,足以引发一场地震。
通用汽车融资公司(GMAC)金融消费服务部总监李树可告诉记者,通用特别致力于中国汽车金融市场,会投入很大的精力。根据WTO协议,通用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建立一个完全独资的汽车金融机构。但要取得中国汽车金融市场的成功,最好还是寻找一个本地的合作伙伴建立合资企业。李树可称,通用寻找的合作伙伴既包括用户,也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但目前还不能透露。他希望在今年年底可以完成公司的成立工作。亚飞汽车的胡丝雨女士告诉记者,通用和福特都曾找过亚飞,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和探讨。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外的大型汽车信贷公司进入中国并经营汽车信贷业务已成定局。目前,全球最大的汽车信贷企业——福特信贷(FORDCredit)、大众汽车信贷公司(VOLKSWAGENFinance)以及通用汽车融资公司GMAC等汽车信贷巨头已经纷纷进入中国开设办事处,并寻求与中国各商业银行的合作,丰田金融服务公司(TFC)也在积极的行动中。可以预见的未来是随着这些国外信贷公司的加入,中国的消费者将会得到方便、快捷和优质的金融信贷服务,但是也将对国内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信贷机构构成严格考验和极大挑战。(作者:赵云)
来源:经济观察报 中国汽车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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