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北京3月6日电“突出表现在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重”——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经济发展中的不足时说。这让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杨涛深有感触,作为交通研究专家,他自然从交通领域看这一问题。
汽车税费设置和使用不合理,导致城市私人汽车出行增长过度
杨涛告诉记者,现在的政策是,只要有车,上不上路都要交养路费,费交完了,车用多用少一个样,很多不必要上路的车也上路,这自然就增加了道路拥堵、能源消耗。他认为,现有汽车税费设置和使用不合理,导致城市私人汽车出行增长过度,交通设施供应无法跟上交通需求的高增长。当前针对车辆征收的用于交通建设的税费主要是养路费和车购费等。车购费是作为销售阶段征收的费用。养路费每年征收一次,无论行驶里程多少,征收额度固定,根据其特征应归于持有阶段的收费。也就是说,我国目前对汽车在使用阶段基本不收费,这种费制设置事实上是鼓励汽车的使用。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主要是通过燃油税的设置使车辆用户按照用车程度的多少来合理承担社会成本,以此来抑制其无限制的使用。两者对比,反映出我国汽车消费和城市交通政策设置上的严重缺陷,缺乏合理有效的汽车消费引导政策。
开征燃油税,可解决一系列问题
开征燃油税的好处,一是更加公平合理。养路费以车计费,燃油税是以油计税,上路少则交税少,对各种资源的占用和消耗自然就少。这样体现了社会成本公平分担的原则。
二是更加经济简便。目前征收养路费独立征收,从国家到地方供养了一批庞大的养路费征稽与管理机构和人员。如果实行“费改税”,燃油税纳入到国家税务体系统一征收,其成本比单独征收养路费节省得多。
三是更加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机动车上路成本的提高,还有利于缓解大城市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杨涛认为,鼓励汽车产业发展是对的,但与之关联密切的交通政策的引导很关键。“不是买了车,用得越多越好,政策要引导人们理性用小汽车。用车环境好了,普通百姓的养车成本自然会低,汽车市场和汽车产业的发展也将得到促进。”
四是有利于促进交通结构合理化。这一点其实是最关键和核心的要害。目前我国城市交通结构中公共交通所占比重过低,城际交通结构中铁路运输所占比重过低,均处于严重失衡状态。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政府公共财政中建设资金分配的优先顺序和比例不合理造成的。燃油税开征以后,可以将其纳入国家的公共财政,统筹对城乡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按照效率优先、综合协调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和有效调节。“开征燃油税,能够解决目前政府关注、百姓关心的一系列问题”,杨涛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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