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应如何实施?
主持人:刚才王总说到一个问题,汽车配件在降低,我想再进一步的听王总说一下这件事情。
王京滨:我感觉到是质量担保是一种诚信,买了商品后的一种保证。商品不像我们家买的电视机,它是一个流动的东西,很多的因素不是很好的界定,我个人认为。从厂家来说,有长有短。效果肖总说的,有一个三年到五年。这在中国,外国两年就卖掉了。中国的老百姓,我们的消费品,我们现在叫汽车进家庭,是一种标志性的东西,已经跟我们过去70年代的老三样一样。很多的东西按照中国现在目前的交通、道路这种情况,我们说实话,现在堵塞的这样厉害,我们国家的汽车还能生产到什么份。体到质量担保期,就是说我的产品是一年,一汽大众也是一年,后来调整到两年,随着它的竞争的对手不断的增加。人家有一种姿态拿出来了以后,或者有一些新的品牌上来以后,去跟你竞争市场。
徐垭宸:王总说的应该就是这个问题。但是这个担保期和三包,刚才主持人提到这个问题,担保期跟三包有一个问题,质量担保也好、三包也好,完全是企业的一种商业行为,我为消费者做的一种承诺。并不是说我这个发动机的寿命是多少,我就给消费者承担多少。三包的问题是这样,我们也参加过三包的修改,三包希望是好东西,我们国家用过好多好多的三包东西。我处理过的东西没有一件是三包的,旅游没有三包,保健品、食品没有三包。中国的法律现在来讲,不完善,肯定有不完善的。但是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可依。现在出问题,一定要找到三包规定,三包规定在国外是企业的自律行为,不是强制行为。而且一提到三包,修车我肯定有依据了,错误。它完全是企业对产品质量的承诺,一种自律行为。三包有没有必要呢,有必要。但是三包,社会发展到今天我认为,三包出不出太,无外乎,让我们消费者也好、企业也好,严格依法办法,都可以解决。我做的事都是根据法律,很严重的投诉我处理的。但是不是说都处理不了,厂家会把握。消费者要合法的提出,不是说我车有一点问题就要退。它是上万个零部件组装起来的车,厂家有责任的问题,每一个产品是零部件厂家责任的。从法律责任来讲也是不对的。实际上这些东西要技术来调节,人文的法律对技术问题没有约定,那么我们执法者,我们处理者就要依据有关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去处理,如果标准存在的话,我们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如果套用这些法律,这个没有,我可以简介这个,那个没有我可以借鉴那个。三包的规定是初衷是对消费者的承诺,特别是一些特许商品。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也应该是有更高于三包一些的规定出台,可能更有利一些。因为厂家说实在的,拿三包去说话的,我敢说是不负责任的厂家。我们历来是主张维护消费者的立法权利和合法权利。
小峰(车友)
主持人:小峰有没有一些需要投诉的?
小峰(车友):还没有,质量担保这个问题,每个厂商似乎都不一样。都有多多少少的不同,相比较,比如说到这家买车,看他的质量担保,一二三四五,五条。到那家去看,怎么只有三条,就觉得这家不好。在保修期内一般都不会出问题,主要是在保修期内一般都还不出问题。出了质量担保期就难说了。
肖军:我觉得对消费者本身也是一个考验,也涉及到消费者对这个品牌的认可。我不知道能不能这样联系,大概寻呼机到最高的时候,我到郑州去过一次,我看到一个广告,一下子交十天的费,这个寻呼机就是你的了。我们一看觉得很合适啊,实际上你对这个品牌不具备承诺的化,我们就不会买。去年几个品牌炒得很厉害,当时进入这个市场的时候,我要做到多好多好,过了几年后,这个品牌就消失了。我觉得实际上就是一个品牌为了你购买这个取向,所以我想这个时候,品牌应该在这个时候决定你的购买行为应该发生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另外还有一个确实在质量担保的条款里面,我觉得有时候消费者,作为厂家来讲,应该明确的向消费者说清楚。你向消费者介绍的时候,不能说把你的产品夸成一朵花一样。等到了消费者手上以后,你就说这个不能我的担保的范围。实际上中国的法律也有一个,到你消费者现在他没有这个责任和精力,他可能觉得我是从你这个厂家购买我的车,你轮胎出了问题,我就找你,你去找谁我就不管了。
徐垭宸:我处理过轮胎的问题,一个是新出场的时候,爆了。这个是一个名牌产品。厂家拿了强有力的证据说这个是消费者撞的。但是消费者不能判断这个,你能拿出你的理由不是这个。后来消费者没有拿出来,算了,这是一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新车的轮胎出了问题,真正的出现了质量问题,它口可能是在生产的时候就有缺陷。因为在很短的时间,不到一个月,轮胎就出现问题了,后来要厂家给一个解释,他说我怎么撞出一个口了,如果你解释不出来,那你就要给我负责任。最后厂家赔了他一个轮胎。第一你要合法,第二你要拿出相关的证据,有了证据好办,没有证据那是不好办的。我处理了好几个,现在有一个问题。消费者说有问题,厂家说没有问题,我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我请专家来听一听,看一看,但是我要求你消费者能够找到专家,因为我们不是专家,我也听不懂。你厂家也要找专家,但是专家要少数服多数。消费者处理问题不是没有办法,有办法。有时候消费者和厂家难以沟通,他们达不成共识。包括我们的杂志、企业的每一个售后服务都在做消费者服务的工作,在某一些方面,我们完全是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有一些企业也维护消费者的责任,这一点应该有一种共识,这种形势是非常好的,但是关键出现了问题以后,不要走太大的差异,走大了没有共同的途径,解决不了。我们要往一块去想,厂家尽量要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消费者一定要理解,特别是有一些新闻很好,给消费者出建议,不要把消费者带入误区。作为我们来讲,帮助消费者处理投诉也好,解决问题也好,要真正的解决问题。不要让消费者觉得越解越麻烦,这种心态的话,任何帮助都是帮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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