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纠纷增多
此调查说明了当前我国汽车消费的尴尬局面,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前,本报联合方舟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的一份调查显示:在各种行业的消费顾虑中,汽车行业仅次于房地产和食品行业,位列第三,有高达28.6%的消费者担心汽车企业诚信问题。此外在“您认为目前是哪些消费品最好的购买时机”的调查中,有高达25.4%的消费者表示目前是汽车购买的大好时机。
专家解读(国内著名汽车分析师向寒松):因为汽车的关注度高了,以前可能是私人性的问题发展成公众性问题,这和房地产、食品行业一样。
安全、油耗成着眼点
随着车市的迅速增长,同时增长的还有汽车消费行业的纠纷。在此调查中,从消费者担忧的具体细节上看,“安全”、“油耗”等用车方面的问题成为车主最为担心的两大问题,分别有高达57.2%和49.6%的消费者表示这两者是他们在买车时最担心的问题。
专家解读(国内著名汽车分析师向寒松):汽车消费纠纷这两年增长得的确比较快,而且呈现从买车向用车方面转移的明显趋势,这说明汽车的消费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从不了解车到开始关注车的各种情况了,而且开始知道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了,“车市比以前成熟了。在实际的情况中,除了安全、油耗外,像外形、配置、内饰等各种细节车主都会关心,考虑得更多了。”
消费者有话说:
车主宋女士:因为我开车的时间不很长,对车也不是很了解,所以现在车出现了什么问题我也不是很清楚。
车主冯先生:我开车有十几年了,最大的感受是养车费用越来越高。我现在一个月至少都得花2000元以上,还不能进维修厂,那就更没谱了,这费那费的,感觉养车真的不容易啊。
车主李先生:车的质量问题真的不好说,我们又不是专家,不过我的车用起来感觉还行,不过就是价格降得太快,虽然买车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总觉得不舒服。
案件回顾
1.汽车召回创新高
2006年,国内先后有22家汽车厂商发布了36次汽车召回,全年累计召回汽车超28万辆,各项数据均相当于我国从2004年10月正式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一年半时间的总和。
记者点评:如此多的汽车召回事件频频发生,让我们对国内汽车的质量不得不打上一个问号。
2.北京奥克斯车主获赔偿
2006年5月15日,北京三名奥克斯汽车消费者状告各自的销售商及宁波奥克斯、沈阳奥克斯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法院最终判决,合同无效,经销商退车退款,并赔偿原告1.92万元。
记者点评:北京这名消费者显然是幸运的。在汽车纠纷中,更多时候法院都以“汽车消费目前尚不属于《消法》所称的生活消费范畴,故不应适用《消法》予以调解”为由,驳回轿车消费者依据《消法》向汽车经营者提起的诉讼请求。
3.成都车主败诉
2006年7月,成都车主朱先生起诉汽车厂家一案判决,成都当地法院以“汽车消费目前尚不属于《消法》所称的生活消费范畴,故不应适用《消法》予以调整”为由,驳回朱先生的诉讼请求。
记者点评:成都车主朱先生一案,使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是否应受《消法》调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4.维修工自爆撞车骗赔黑幕
2006年7月,广州一维修工自爆在广州不少的汽车维修店,有不良司机开着车主的轿车通过再次撞击的方式,设局套取保险公司保险费。他表示平均每个月只要“撞击”10次,给汽修厂老板每月带来的利润至少有2万元。
记者点评:汽车维修和汽车保修行业存在的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这次伤疤被再度揭开仍让广大车主心惊:谁来保障我们的汽车?
5.央视曝光“汽车防爆膜超八成不合格”
8月6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国内汽车防爆膜市场上,竟有超过八成的汽车防爆膜不合格,该调查播出后,导致国内防爆膜市场的剧烈萎缩。
记者点评:不仅是防爆膜市场,整个汽车后市场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由于缺乏行业标准,汽车后市场的各个细分行业均是鱼目混扎,如何根治?目前尚难看到一个合理有效的办法。
6.发改委公布汽车真实油耗
2006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国内31个厂家的409款汽车产品的真实油耗,数据显示,众多车型的“测试油耗”与厂家公布的车型理论油耗有较大的差距,理论油耗普遍低于发改委实际测试的油耗。
记者观察:此次调查中,车主对汽车油耗的关注排在第一位,发改委的真实油耗,对车主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
提升行业信心
专家攻略
应建立有效沟通机制
对于国内汽车消费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迅速介入,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促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由于我国是刚进入汽车社会,因此社会还缺少对付汽车社会可能带来的问题的有效机制,如国内一直呼吁的“汽车三包”一直没有实施,汽车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诸如“汽车三包”之类法规立法推进的进程,早日让汽车消费者也享受到和其他行业消费者一样的待遇。
建立和谐的汽车消费环境,并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相关部门,也不能指望“汽车三包”之类的法规,在汽车厂家、经销商、消费者和整个社会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不能完全指望“汽车三包”一个法规就把所有的问题就解决,汽车是个高度复杂的产品,汽车质量有没有问题,有问题如何鉴定,不是普遍消费者都能了解和有能力解决的。
现在,国内汽车市场汽车厂商、经销商、车主和国家有关部门之间,均没有有效的沟通机制,由于汽车消费的特殊性,消费者难以获得和厂家对等的知情权。
同时即使消费者对自己的汽车质量有质疑,但由于缺少社会性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厂家指定的质量鉴定中心通常费用昂贵,不是车主能承担的,因此消费者和厂家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媒体应该呼吁在国内汽车消费的各主体中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这才能建立和谐的汽车消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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