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发布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与中国重汽(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BVI)及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香港)签署《资产注入协议》的公告。
协议主要内容为:重汽集团将经山东省国资委核准评估结果的,包括中国重汽63.78%的股份及其他资产,由重汽集团注入重汽BVI,再由重汽BVI注入重汽香港,同时分别由重汽BVI向重汽集团及由重汽香港向重汽BVI相应增发股份,最终完成对重汽香港的注资程序。注资完成后,重汽香港将持有中国重汽63.78%的股权,成为中国重汽的直接控股股东。由于重汽集团全资持有重汽BVI,重汽BVI全资持有重汽香港,重汽集团将成为中国重汽的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重汽香港系重汽BVI于2007年1月31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在香港全资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重汽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法定股本为1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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