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口浪尖里的交强险:
·市场不满交强险“暴利”,车主坦言“希望降价”
·保监会否认交强险“暴利”说,但表示可能7月调整交强险税率
·专家表示降价希望不大,目前争论有利于交强险更合理发展
今年7月1日将迎来实施一周年的“交强险”现在却深陷市场争论的泥潭。日前,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一纸诉状把中国保监会告上了法庭,之前,孙勇向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向保监会提供8份证据,认为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
这已经是孙勇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问题第三次向保监会“发难”,从去年7月1日才开始正式实施的交强险,是我国正式推行的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但实施不足一年,却接连遭遇“暴利”、“信息不透明”的讨伐,尤其在4月份国内保险公司两大巨头人保和平安公布2006年的年报后,市场对交强险的“暴利”指责更是达到顶点。
面对压力,保监会终于按捺不住了。5月22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交强险“暴利”说进行表态,否认交强险存在400亿元的“暴利”,并表示为了确保交强险更合理的实施,“今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交强险,实施未满一年,年保费也才千元左右,但却已经在市场激起千层大浪。
事件起因
北京律师孙勇再三发难:
交强险每年暴利400亿元
4月6日,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交了一份“撤销交强险赔偿限额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指责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
4月27日,北京市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家辉受来自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山东省等地共计156位车主授权委托,向保监会递送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听证申请书》,要求进行听证会。该听证申请书中所列举的交强险实际执行中的不足之处包括:“无责财产赔偿,使有责方获得合法的‘不当得利’;费率构成、厘定程序及决策过程不透明;保费过高保障过低;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加重投保人负担”等。
让保监会头疼的还不止这些,如果说孙的算法尚只是未经严格考证的估计的话,那么4月份国内保险公司两大巨头人保和平安公布的2006年的年报更是给了交强险“暴利”的口实,在两大公司的年报中,两公司2006年的业绩均出现了明显增长,人保2006年赚净保费更是达到556.16亿元人民币,比2005年增加了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去年车险已赚净保费快速增长,而车险保费的骤增仰仗交强险业务的带动。上周,记者采访了多位车主,有十几年驾龄的蔡先生也向记者表示:“交强险的确太高了,有点不合理。”
交强险“暴利”说似乎可以盖棺定论了。
400亿元“暴利”
是怎么算出来的?
孙勇算了一笔账: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亿多辆,按保守的数字1亿辆算的话,只要投保率达到80%,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就能达到800亿元。以交强险的最高赔付6万元计算,根据交通部公布的事故数量,每年赔偿总额不会超过200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开支(合计不超过200亿元),交强险一年至少有400亿元的利润。于是,交强险在实施尚不满一年的时间里,就背上了狂揽400亿元“暴利”的指责,而这显然违背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的“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原则。
部门回应
保监会多次救急:
“暴利”说缺乏依据
依据一: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依据二: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数,也不能简单等同于交强险赔案数。保险赔案数实际上远远大于交通事故数。
压力之下,保监会不得不再次出面救急。5月22日,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再次就交强险相关问题接受新华社记者的采访,并正式就交强险“暴利”指责表态:业内关于交强险“400亿元的暴利”算法既不科学亦不准确。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保监会第一次出来针对交强险“救火”,早在今年年初,保监会就针对交强险“暴利”指责多次出面救急,4月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也公开回应交强险“暴利”一说。
保监会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万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事实上达不到这种水平),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也达不到800亿元。事实上,“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另外,保监会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数,也不能简单等同于交强险赔案数”,因为:交强险除了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对于道路以外(如小区内、企业内、停车场等)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也要立案赔偿;众多轻微、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虽未列入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但均在保险公司形成赔案;一起交通事故中,除了车与人相撞外,往往都涉及两车甚至多车互碰。车主需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以保险赔案数实际上远远大于交通事故数。
据此,保监会表示:交强险“400亿元暴利”的说法缺乏依据,并表示“保监会与公安部已经就《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多次交换意见,研究制定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框架。”以确保交强险的更为合理的实施。
什么是
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目前一辆6座以下家用轿车的交强险保险费用为1050元,标准保额为6万元。
各方声音
一方面是两大保险巨头惊人的年报和“400亿暴利”的指责,另一方面是保监会更为精确的算法否定,交强险究竟存不存在暴利?多位汽车行业专家和保险业人士表达了他们各自的看法。
“暴利说”难求证
南菱汽车集团副总裁向寒松表示:“交强险暴不暴利很难一概而论。” 他表示:由于车险市场的行业性特征,很难说保险公司在一个划定的时间内赚了多少钱,“说不定全年都没有事,但最后一天却出了意外得赔出去,而且,现在距离交强险实施一年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里有什么变化谁也没法保证。”
向的说法得到大多数专家的认同,在采访中,一位具体经办车险业务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交强险和别的车险不同,理赔起来特别困难,就算他们(指孙勇,记者注)的算法确切,现在有400亿元的利润,但其实还有很多出了事故现在还在办理理赔的,把这些考虑进去,实际的利润绝对没有那么多。”
规范的制定更为重要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相对是否暴利的争议,规范的制定更为重要。他认为,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成本和外部的赔付成本如何严格界定、预提多少比例的风险准备、保险公司的盈利部分放在哪里、是否建立基金进行各年度盈亏调剂等都要予以重视。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还指出,现行的交强险条例和费率是依据保险公司单方面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制定的,监管部门和公众都处于信息劣势,因而无法保证保险公司、政府、车主、第三者的利益达到平衡。他认为,作为强制性保险,交强险应该让更多的公众参与讨论,监管方应该将交强险费率的制定过程及实施情况公开透明化,以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掏钱,实实在在受益。
降价可能性不会很大
除了“暴利”,市场对交强险降价的呼声也相当高,在采访中,这些专家和车险业人士表示:交强险降价的可能性不会很大,长安福特华驰福威专营店负责经营车险业务的陈先生向记者表示:“没有听到交强险要降价的消息,降价的可能性应该不大,如果说有变化,可能是理赔起来会变得容易些,毕竟现在交强险理赔太麻烦了。”
目前,保监会已经明确表态: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这意味着,车主交强险将不是“一刀切”,而是根据上一年的保险信誉,享受浮动费率,换言之,车主在上一年保险纪录良好,新一年的交强险可能下调,反之,则可能上涨。
交强险其他质疑也不少
无责赔付让人难理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规定,交强险6万元的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这是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如果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同样要赔偿事故另一方,但是保险公司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只是有责情况下的20%,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财产损失限额为400元。后者便是交强险中的无责赔付条款。
北京车主张先生驾车时与一辆强行并线的车发生剐蹭,经交警判定,张先生无责,对方负全责。定损后张先生的车损为300元,对方车损为700元。张先生本以为等着对方赔钱修车就可以,却被对方保险公司告知,由于车在7月1日之后投保了交强险,因此还要赔给对方400元。结果张先生赔了对方400元,对方才赔了他300元。对此张先生不理解:“为什么走得好好的,他撞了我,我的保险公司还要赔他钱。原来商业险判全责的话,我什么都不用管,只管修车就行了,现在还要我的保险公司赔他钱,手续太烦琐。”
在该条例施行之初,曾有网站打出了“撞了也白撞”的标题,针对“有责任的人”和“没责任的人”,详细解释投保人在投了交强险后,保险公司如何为投保人支付赔款。按照这种解释,肇事者和受害者都将得到保障,在一方面是保障了车主的权益,但另一方面也放纵了“马路杀手”的横行。不少车主表示还是应该要明确责任,不仅能合理保障受害者权益,也能对“马路杀手”有所抑制。
交强险保障额度较低
同时,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很多车主反映交强险的保障额度较低,尤其在财产赔偿方面,目前交强险理赔的上限是2000元。一般来说,车主都不止投交强险一个险种。
友邦保险某车辆保险专员说道:“客户一般都不会只投交强险这一种保险,一般还会选择三责险等其他险种进行投保。第一是因为交强险的额度较低,最高责任限额为6万元,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第二,由于交强险运行时间不长,很多东西都还在摸索过程中,客户普遍觉得索赔起来比较麻烦,不仅时间长,而且很多手续都要自己去跑,有时交通费都超过索赔的费用了。”
有专家指出,除了交强险施行无责赔付原则外,与商业三责险相比,其区别主要在四个方面:第一是交强险没有责任免除。商业三责险条款中规定了很多免责内容,而交强险除了车主的故意行为外都必须赔偿。第二,交强险没有免赔率。第三,交强险不得拒赔。最后,保险公司没有风险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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