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昆明市交管部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违法通知书”,费用由违法行为人负责。30日,昆明市交警支队发布新闻:从6月1日起,昆明市将以平信方式送达“违法通知书”,所有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苏志忠说,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昆明市交管部门陆续在城区部分交通流量比较大的路口安装了“电子眼”,在改善交通秩序方面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此,昆明市交管部门从3年前开始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经过与财政、法院、银行、邮政等相关部门协商,从6月1日起昆明市将采用新的执法告知方式,即用平信将“违法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所有费用由交管部门承担,不再向被告知人收取任何费用。
警方提醒:车主的住址变更要及时去车管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可能会收不到“违法通知书”,一旦过期还要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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