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仅仅因为一次小剐蹭,一名捷达车主在东城区雍和宫大街附近被活活打死……
9月1日,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据了解,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河北唐山人,其中最小的今年才23岁,目前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回放:凌晨2时惨案发生
8月17日凌晨2时左右,雍和宫大街附近。3名男子从两辆价值数十万元的“名车”下来追打一名捷达车车主,将对方打倒后仍不甘心,对着捷达司机的头部又猛踢了近3分钟后,才抛下昏迷的司机,上车扬长而去。
附近一家饭馆的保安员目击了整个事件的经过。他表示,当天凌晨2时许,一辆黑色的途锐越野车和一辆白色捷达车在北新桥三条西口附近发生了剐蹭事故,捷达车上只有一名司机,而途锐车上下来两个人,他们查看了车辆损失后,分别拿着手机打起电话。随后,途锐车上的两个年轻人上了车,向南开了几十米后停在路边,车上的两个男子下车后,气势汹汹返回了事发地点。这时,一辆银灰色宝马轿车也冲了过来,从车上下来一个男青年,与途锐车上的两人一起殴打捷达车司机。
目击者称,3名男子打人时的凶狠劲让旁人都不敢上前劝解。被打过程中,捷达车主曾试图挣扎着往外跑,但遭到该3名男子的一直追打。跑出几十米后,捷达车主被打倒在路西侧的便道上,而那3个人不但没有停手,反而围在一起猛踢捷达车主的头部长达数分钟。直到捷达车车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那3人才分别上了车,猛加油扬长而去。
目击者回忆,黑色途锐车的车牌号为“冀B”开头,而他们行凶的地点上方就有一个监控探头。事情发生几分钟后,就有大批警车赶到,并封锁现场,多名警员向目击者询问事发情况。据悉,3名凶手年龄20多岁。案发当晚,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东城警方派出一组刑警赶赴河北,而另有多名刑警、派出所民警在嫌疑人可能落脚的地点进行搜捕。不到40小时,驾驶宝马车的嫌疑人就在朝阳一家饭馆内落网。随后,另两名嫌疑人在家人陪同下分别向警方自首。因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记者事后试图向东城警方了解事件最新进展但无功而返。
震惊:小小剐蹭竟致杀人
原本小事一桩,竟酿成如此惨祸,教训殊深。事实上,碰撞到“名车”被车主殴打的事件,我们并不少见。按理说,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待交警认清责任并非难事。但“名车”的车主们却往往选择用一顿暴打来作私了。当然,以这种方式私了的个案大多有类似的情况,那就是碰撞到“名车”的人大多是没有什么背景的普通老百姓。这也让我们不禁回想起去年7月份发生的一起轰动一时的事件,与本案相比,那起事件的受害者只是“幸运”的没有付出生命。
2006年7月12日中午12点20分,北京市丰台区小红门乡成寿寺路。一辆宝马车与一名骑车人发生轻微剐蹭后,宝马车主突然冲出来,将骑车人打倒,并试图将其拉到宝马车上带走。
据目击者称,当时一男子骑着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后座上放着一块木板。突然,木板碰到了一辆同向行驶的宝马车。宝马车向里一别,电动车倒在了地上。宝马车主和车内坐着的另一名男子冲出来,朝骑车人大骂。骑车人上前理论,被推倒在地。随后,宝马上的俩男子强行将骑车人架进宝马车后座,不断挥拳殴打。一分钟左右,骑车人奋力挣脱出来,俩男子则钻进车内,准备离去。骑车人站到车前,宝马车毫不犹豫地启动。骑车人无奈只好躲开,宝马车扬长而去。
同样也是发生在2006年9月的一起惨剧。一名打工仔为争抢工作而横穿马路时,不慎用手中的铁锹剐到了一辆高档的丰田轿车。该打工仔被车主拉回马路中央拳打掌掴的时候,不幸被路过的小货车碾死。丰田车上的几道剐痕,竟然要以一条生命作代价,这不得不让很多人都感到吃惊。
暂且不谈事情的结果,单单就事件的表面表象来看,原本不小心的一个剐蹭至于要到大打出手、狂殴他人的地步吗?
反思:多些车德少些狂妄
法治社会,人人平等。在此大原则之下,为何还会有“名车”车主动辄施以暴力手段呢?以8月17日的惨案来说,3名犯罪嫌疑人都刚20岁出头,年轻气盛。从他们的座驾来看,应该自身的经济条件不错,他们可能就是为逞一时之强而大打出手,认为把人打了无非就是赔点钱的事,但事情的结果却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有媒体报道,目前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穿名牌开名车,一掷千金,从来不把钱当一回事。被称为“阔少”一族的他们认为,金钱的力量大于一切,有了钱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有了钱不管做什么都可以肆无忌惮。正是这种狂妄的思想导致暴力事件频频上演。记者在北京市同硕律师事务所获悉,目前很多刑事犯罪都集中在青少年。该所张维云律师告诉记者,尤其是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富家子弟,由于平时在家里呼风唤雨,家长又对其百依百顺,一旦遇到不合心意的事情很容易一时冲动作出不理智的举动。“很多家庭条件优越的孩子,特别容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张律师提醒家长应该正确引导孩子理性处理矛盾,不能凭着家里的优越条件就无所顾忌最终铸成大错。
如果大家心平气和,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发生,车友董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平时遇到上述类似的剐蹭事故都会很谦和地与对方交涉,一般都是按照常规的法律渠道和保险公司解决问题,“有一次我在国贸由于坡起不熟练,溜车时把身后的一辆出租车给顶了,没想到那个师傅下来看看没什么大问题就开玩笑说,小姐我没招你吧?最后还告诉我开车小心就上车走人了。”董小姐说,“其实大家在事故发生后多一份谅解,大家帮助大家,那么给自己和别人都减少了很多麻烦。”
编辑感言
“战争”与和平
8月17日,三名驾乘途锐越野车与宝马车者殴打一捷达车主致死……
8月18日,二十多辆马自达车6在南京高速公路上围追堵截一辆悍马车……
两件事,发生在一南一北,看似遥远,但里面似乎又有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让编辑不断地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什么是真正的强者?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在他的著作《利维坦》中描述原始状态时,认为人性本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不断地斗争,所以在人类的天性中我们便发现:有三种造成争斗的主要原因存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
第一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原因则使人为了求名誉而进行侵犯。在第一种情形下,人们使用暴力去奴役他人及其妻子儿女与牲畜。在第二种情形下则是为了保全这一切。在第三种情形下,则是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一言一笑、一点意见上的分歧,以及任何其他直接对他们本人的藐视。
“殴打事件”的起因是车辆发生剐蹭,本是一件三言两语说清楚,最多请交警来处理的小事情,然而从当时途锐车主与宝马车主,以及此前一系列的“名车”主打人事件看,却被认为自己遭到了“冒犯”,需要给“冒犯者”狠狠的教训,今日终于酿成了捷达车主的殴死惨案……
是因为钱多就是强者吗?是因为开的车好就失去了道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世界将难有宁日,车好的欺负车差的,有车的欺负无车的……不同阶层间将爆发激烈的冲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荡然无存。如果我们在这儿不去评论“马自达6围追堵截悍马事件”的错与对的话,那么,马自达6车主所说的“最有意思的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围悍马、Q7”是否能作为一个相互斗争的例证呢?
但是我们毕竟已经是高度文明时代的人了,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建立了强有力的公共权力政治,任何践踏法律者都将受到制裁。“殴打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法院公正的审判将对他们作出应有的惩罚,给受害人家属以慰藉,让社会其他公民心理上获得震荡之后的安全回归。
终有遗憾,遗憾那位在这件事故中不幸遇难的捷达车主。逝者已去,生者当思,我们不能找回他的生命,但是我们要挽留更多鲜活的生命。这种事情本不应该发生,更不应该再发生,如果我们能在道德上多做点反思,如果每一位开车人都意识到车德的重要性,像剐蹭这种小事就不会越入法律的界线……
再用霍布斯反复论证的观点作为结尾,当我们都希望拥有宁静的和平生活时,当我们都希望这个世界更加和谐时,请记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准则,不管车好车坏,不管有车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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