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百日,北京保监局局长助理刘跃林昨天表示,外地牌照的车,在北京投保了交强险,同样可以适用快速理赔。目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保险理赔手续已经大大简化,同等责任情况到就近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就可以查勘定损,而过去理赔需要的保单复印件和体检证明等多种材料也已经简化到必要的8种。
刘跃林昨天在保监会组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线访谈中说,是否适用快速处理,主要依据是在哪里投保的交强险。北京交管局人士昨天明确,不管是外地牌照、使馆车辆的牌照,还是部队的牌照,只要是在北京市的道路范围内,机动车之间车辆能够移动的,都应该在快速处理范围内。
“通过快速处理的带动,整个北京保险业财产保险理赔速度已经大大提高了。过去车险理赔平均结案时间是六十多天,现在快速处理的案件平均是十多天。”刘跃林说。
据介绍,车主在路上发生事故,需要办理保险快速理赔时,一是先报案,有了报案号才能填协议书;二是提供规定的8种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其中个人需要提供驾驶证、身份证,单位的车则要组织机构代码)、车辆行驶证、协议书、事故车辆保单、索赔申请书、事故车辆损失照片、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另外,保险公司要在定损后完成车辆事故定损单。这些手续齐备后,车主就可修车。修车后,车主拿索赔申请书、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单就可以去报销领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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