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汽车-搜狐网站
汽车频道 > 购车资讯 > 购车政策

规范汽车市场 盘点2007年“汽车新政策”

  与汽车相关的产业政策或者国家标准与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今年又有很多新政出台给消费者提供更加舒适、安全、有个性的用车环境,7月1日和9月1日成为“新政日”。但令人遗憾的是,如“汽车三包”、“燃油税”等消费者一直期待的政策依然在各种利益关系中寻找平衡,推延出台时日。

  六大新政9月1日实施

  从今年9月1日开始,公安部推出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后6项措施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将可以代办机动车牌证等。

  机动车牌证:4S店和二手车市场可代办

  消费者在买车时,需要在4S店、车管所之间来回奔波,需要大量的时间,由于经常需要排队,效率也不高。新措施规定: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机动车牌证。

  发生交通事故:可请律师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自身不懂得相关法规,再加上本身精神未定,现场的处理让很多车主总觉得“心惊惊”。新措施规定: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驾照考试:考虑国际交流需要

  由于语言、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外国人在华 考驾照并不轻松,国内驾照考试“应试教育”的方式也因此经常被国外误解或揶揄。新措施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多国语言考试题库。

  驾驶培训:学员可网上预约考试

  现在,每次预约都是驾驶培训学校或申请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但由于种种原因,排队等候考试、考试时间和学员时间安排冲突等现象屡见不鲜。新措施规定: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试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声讯电话或者设在车辆管理所的计算机等方式自助预约考试。

  认定存在疑义:可申请复核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施行后,如果对事故认定存在疑义,并不能够申请复核。

  新措施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缴纳罚款:试行跨区缴费

  此前,除直辖市和部分设区市外,大部分城市由于受财政体制制约,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后,必须向接受处罚的交警大队所在城区或县内的银行缴纳罚款,不能跨县、区缴纳,造成居住地较远的群众缴纳罚款不方便。新措施规定:各省、自治区选择1至2个地市的财政、银行等部门,试行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就近向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3月1日 汽车出口新政施行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通知》规定,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列入发展改革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据悉,五部委于今年2月公布2007年度《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目前,我国的汽车出口业务正在进入一个出口越多、利润越少的怪圈,在此背景下,提高汽车出口准入门槛、规范出口秩序已是当务之急。

  1月1日 车船税施行新规

  我国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税以取代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并适当调节了税目分类和税额标准,以及调整了对车船税的减免项目。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借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分类标准,将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四个子税目。大型、中型和小型客车的加权平均税额提高1倍,取邻近可被12整除的整数,即480元、420元和360元作为相应子税目每年税额幅度的低限。同时,为了给各地今后调整税额留下一定的空间,规定上述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高限都为660元。

  8月 444款超标车型停产

  8月,国家发改会2007年第40号公告公布了根据《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第一阶段限值要求,审查核准的第二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其中,符合《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有95家生产企业的2374个车型;不符合标准的有444个车型,涉及55家生产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车型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

  11月1日 新能源车也要准生证

  11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要进入新能源车生产领域的汽车企业,需要在经过比轿车项目审批更严格的新能源车项目审批后,方能拿到项目上马的“绿色通行证”。新发布的《规则》首次明确了新能源车概念,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等。与此同时,《规则》对企业上马新能源车项目设定了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

  此外,企业即便取得了新能源准入资格,仍需在商业化阶段接受主管部门监管。根据《规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发展分为起步期、发展期、成熟期三个技术阶段。起步期产品只能进行小批量生产,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和条件下进行示范运行;发展期产品允许进行批量生产,但也只能在批准的区域、期限和条件下销售、使用;成熟期产品则与常规汽车相同,在销售、使用上也与常规车辆相同。

  四大新政7月1日实施

  报废车牌新车可继续使用

  公安部推出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中前十项措施于7月1日起实施。该措施第八项明确指出,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但同时也规定,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车号牌。

  车船税随交强险一起缴纳

  今年年初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时代收代缴机动车的车船税。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由此带来的大量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对此,新的车船税税额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30%

  根据6月15日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从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在全国统一施行,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则将负担高额保费,以此实现“奖优罚劣”。

  轻型汽车实施国Ⅲ排放标准大限

  按照国家日前发布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要求,今年7月1日,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的国Ⅲ排放标准,到2010年将在全国范围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