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于2007年12月14日在北京会议中心会议楼19会议室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以下是袁方代表发言。
袁方:我主要有下面几点意见和建议:
第一,剔除无责财产损失赔偿。
第二,我反对从保费中提取救助基金。救助基金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在客观上给投保人增加不少的负担,这是很不公正的。相当于让守法者为违法者买单,况且专门的救助基金至今还没有成立。我提出折中方案,建议救助基金从保费的投资收益中提取。
第三,最大限度保护投保人利益。在公布的审计报告中我们看到经营费用达141亿元,这个经营费用到底高还是不高?我认为应该将交强险的各类经营费用具体详细的数据公布于众,让大家来评议,让大家来判断,是高还是不高?我不是专业人士也不知道高不高,但是钱该不该花应该让大家来评论。
建议:明确交强险中提高医疗费用赔付限额现在8000元明显是不够。一个建议是提高,如果在进一步建议在理赔的时候不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不进行类的分别。在交强险理赔过程中出现理赔周期慢,所需材料庞杂等问题,不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我相信不以盈利为目的交强险能够让投保人获得商业险更高的实惠和好处。
第四,加强交强险的监督管理。报表显示,交强险业务承保率只有38%,我认为解释完,这个数字也作为一个强制险种,这个承保率绝对不足以显著其强制地位,这是强制性的险,但是只有这么低的强保率。我认为,监管部门存在监督缺位,希望监督管理部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
第五,建议取消或者降低交强险的税费。交强险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因此呼吁有关部门能够考虑降低或者取消营业税及附加税。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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