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毛晓梅、王文帅)14日在北京举行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上,听证申请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分析提出种种现实和可能性的同时,亦对本次调整后的经营趋势作出了初步评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这项全新的制度真正实施才一年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和完善。
首先,以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经营结果为基准,实施新方案之后将产生五个方面影响:责任限额上升至12万元,赔付成本将上升15%-20%;无责案件赔付比例从20%降至10%,赔付成本将下降2%-3%;根据交强险的费率浮动办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将按年享受费率优惠,根据事故发生比例,考虑每年新车增长量,预计2008年总体费率下浮幅度将达到8%-10%;本次拟推出的费率调整方案将导致整体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6%-7%;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第一年的费用投入较大,经营稳定后,费用水平将逐步稳定到一个正常水平,费用率可能比目前降低1%-2%。
前述5个因素只是一种静态预测。同时,还有几个动态性的不确定因素会影响交强险的经营结果。其中,积极因素包括:随着交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交通安全状况将逐步好转,交通事故率、万车死亡率将逐年下降,有可能降低交强险的出险率,从而降低赔付成本;目前交强险的投保率为38%,虽比交强险施行前车险的投保率提高了4个百分点,但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随着交强险的宣传与推广,交通执法力度的加大,投保率还将不断上升,可进一步摊薄固定成本投入,降低费用率;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修改问题比较关注。如果能通过修改法律将财产损失责任剔除,赔付成本将降低25%左右,赔案处理费用也会大幅下降。那么,人身伤亡保障额度还会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同时,如果能够调整无过错赔偿原则,赔付成本也将进一步降低;如果能够对交强险这一社会公益性较强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则交强险的经营成本会显著降低。
但是,也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交强险的经营成本:1、人身伤亡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的,收入水平的提高将导致人身伤亡赔付成本不断上升,医疗护理费用、汽车维修价格的上涨将直接导致各项经营成本的上升。目前定价所依据的成本,在2008年、2009年就可能低于实际水平,导致赔付水平的提高;2、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立后,将对交强险的价格水平产生影响;3、虽然今年资本市场形势较好,使交强险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但资本市场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因素,这将直接影响交强险的经营结果。
综上所述,新方案推出后,交强险的经营既有一些积极因素,可能降低其经营成本;但也面临着一些不确定因素,可能进一步影响交强险的经营结果,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挑战。
听证申请人表示,保险行业将积极利用有利因素,化解不利因素,以新方案的推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将交强险业务发展好、经营好、管理好。同时也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交强险的制度建设,提升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促使社会交通事故成本不断降低,形成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