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8日从杭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客运出租汽车将在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为了缓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带来的经营压力,此前杭州市政府对出租汽车司机实施了一次性油价补贴。
但是油价补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租车运营成本上涨压力。
杭州市物价局提醒,经营者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做好明码标价,出具燃油附加费定额发票。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出具发票以及擅自以各种名目乱收费的,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此外,还严禁借实施燃油附加费之机擅自提高出租车承包费、管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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