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潍柴动力(2338.HK)发出澄清公告,表示在2007年11月1日刊发公告后,即向包括中国重汽在内的涉嫌专利侵权公司发出了律师函件,除涉嫌专利侵权的另两家公司:山东乾龙专用汽车及潍坊华东发动机有限公司,已承认其行为构成了专利侵权,并在当地法院协调下达成庭外和解,且按照每台涉嫌专利侵权的柴油发动机赔偿5000元外。
潍柴确认,从没与中国重汽就其涉嫌侵犯柴油发动机专利事宜,达成或即将达成书面或口头和解协议。公司将按照公司为此聘请专项律师的法律意见,并经公司内部有关程序之要求,保留采取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的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切可能的法律诉讼及伸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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