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奉贤头桥镇奉陆路一汽车修理厂前,一位搭乘非法营运出租车的女乘客,在车内被司机连刺两刀,送入奉城医院后不治身亡。被刺死的女乘客,事发时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
被查扣的涉案车辆 |
案发地点 |
座位上留有死者的血迹 |
死者的死亡证明单。宣克炅 图 |
3月7日中午,黑车举报协查人员陈素军在头桥镇拦下一辆黑车
让司机将车开往早已埋伏好执法人员的修理厂
当黑车司机发现这是圈套时,他拒绝打开车门接受问讯,随后拿出刀具连刺女乘客
司机随后被警方控制,女乘客在送医院时死亡
3月7日中午12时左右,奉贤头桥镇奉陆路一汽车修理厂前,一位搭乘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女乘客,在车内被司机连刺两刀,送入奉城医院后不治身亡。
事件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被刺死的女乘客陈素军,事发时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而她被刺的地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
执法部门“钓鱼”?
根据多方对事件的还原,早报记者勾勒出事件的轮廓:当日中午,黑车举报协查人员陈素军在头桥镇拦下一辆黑车,让司机将车开往早已埋伏好执法人员的修理厂。当驶至修理厂门口时,黑车司机发现这是圈套,他拒绝打开车门接受问讯,随后拿出刀具连刺女乘客。司机随后被警方控制,女乘客随后在医院死亡。
“车子来之前,他们路管所的车子就已经等在这里了。”事发地桑迪修理厂的朱老伯说,由于郊区黑车(无证营运的车辆)很多,类似的“钓鱼”抓黑车行为也很常见,当天上午执法部门已经在修理厂内布置好人员和车辆,等待协查人员把车辆引入大门。
司机连刺乘客两刀
根据目击者回忆,当天中午12时15分前后,一辆车牌为苏E8J410的银色奇瑞轿车驶往桑迪修理厂。当时车内坐有两人,司机为30岁左右男性,被奉贤区路上运输管理处认为是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司机,另一位为30多岁女性,后被奉贤区建设交通委证实为“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
车子在修理厂门口停车后,执法人员将车辆团团围住,开始拍打车窗,但车子的车门一直没有打开,车窗也没有摇下。僵持一段时间后,执法人员砸破驾驶座处的车窗玻璃,试图强行打开车门,安徽籍司机突然拿起放在驾驶仪表盘上的刀具,向女乘客的颈部和胸部连刺两刀。司机随即被奉贤警方控制。
目前,此案警方已介入调查,行凶司机目前已被拘留。
送医时已经死亡
奉城医院的死亡证明显示,死者名叫陈素军,33岁,身中两刀,正好在要害部位,陈素军12点15分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死者是颈前区有一个刀口,应该是锐器刺出来的。”奉城医院急诊科医生张荣介绍说,当时陈素军入院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当时送来的时候,病人已经是死亡了。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当时呼吸心跳停止,血压是测不出了。”
昨天中午,事发汽车已经被拖入奉贤公安分局停车场。车辆左前门车窗玻璃已经完全破碎,门框上依然留有黑色物体击打后留下的痕迹。副驾驶座左侧座椅和靠背的交界处,一摊手掌大小的红色血迹渗入靠垫,车内物体杂乱堆放着。
陈素军的死亡证明上,职业一栏写着“民工”二字,也有相关人士表示,她其实是一位到各处打零工的人员,并无固定职业。但可以肯定的是,事发前死者正在帮助奉贤区交通执法部门搜集黑车营运的证据,奉贤区建设交通委魏主任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死亡的陈素军是“一名从事举报的协查人员”。
至昨天下午,死者的家属仍未露面。
争议
查黑车设“协查员”合不合理
正方|黑车取证难载客时才能被查处
如何打击黑车,成了交通执法部门的一个难题。据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多数情况下,在整治“黑车”的过程中,稽查人员往往会遭遇执法难、取证难、处罚难的状况。
按照相关法规,非法营运车辆只有在载客的情况下才能被查处。因此,稽查人员在上路检查的时候,往往明知道该车辆属于“黑车”,但由于查处时司机没有载客,于是,稽查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车”开走。有的时候,“黑车”明明是载客营运,但由于乘客不配合,稽查人员也只能束手无策。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在黑车载客的过程中把他们抓住,事后的举报由于没有证据,很难查处。”一位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查处黑车载客根据事后举报查处很难奏效,于是很多地方都采用执法人员主动出击的方式,主动乘坐黑车收集证据。有的地区为了鼓励更多的乘客收集黑车营运证据,还提出了举报查处车辆给予一定金额现金奖励的措施,这就催生了一批以“举报协查”为业的人员,这些举措从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打击黑车的作用。
反方|引诱黑车“入套”该执法方式合理吗
然而,在具体“举报协查”中可能会出现布下诱饵,将对方引入设好的“套”中的执法方式,对很多人来说难以接受。
曾有闵行“黑车”司机表示,在过去几年每次被抓,都是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乘客引诱,直接带到了执法人员面前。“他们引诱我们违法难道就不违法了吗?”
也有法律界人士赞同司机的这种质疑,上海龙耀律师事务所邹智翔就表示,如果协查人员在事先知晓执法人员执法时间及地点的情况下,故意搭乘黑车,并将司机“带入布控区域”,那么他们实际上是故意引诱司机从事违法行径。
而执法人员如果事前也知晓该协查人员的目的及行动,并等待其带人“入套”,那么这种执法手段显然也不合法。
此外,也有媒体在调查中发现,在这种”协查”中,部分并非黑车的车主“蒙冤”。
一些自认为出于好心免费搭载乘客,或者拼车的车主,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人举报为“黑车”,承受巨额罚款。
资料
自称拼车被指黑车
2006年5月31日中午,严女士自称,所在公司的一辆吉利轿车行驶到陈南路附近被一个中年男子拦住,此人称有急事需赶去前方不远处,希望搭车。
按照严女士的说法,坐在车内的公司总经理同意让该男子上车。但车开出去没多少路,就有几名执法人员在车前阻拦。与此同时,坐在车内的这名男子迅捷地将车钥匙拔下。
尽管双方说法不一,最终执法人员按照黑车运营给予处罚,该公司接受了5000元罚款。
帮忙载客却被扣车
2006年6月9日,李先生驾驶一辆别克轿车,在剑川路莲花南路口减速右转时,一名男子在路边伸手拦车。他说他老婆生病了,在马桥,希望能搭个便车。
出于好心,李先生便同意了。该男子上车后就说要付点汽油钱,于是拿出10元钱放在车内。
然后,路边突然出现几辆车把他拦下,车上跳下的几名执法大队的人,说李先生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要予以暂扣车辆和罚款处理。
后来,李先生申请了行政复议,有关部门终于认定李先生不属于无证运营,同意他领回了车辆并免予经济处罚。
免费载客被指黑车
2007年4月18日,一辆“双跳灯”车主免费载人被怀疑是“倒钩”的人员举报为黑车。‘
为取回被扣车,无奈之下车主签下了承认是黑车的“认错书”,同时接受被处以1万元罚款的决定。
最终,一位前来作证的业主甚至慷慨地掏出了1万元钱为其支付罚款。(据相关媒体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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