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交警处罚的的哥陈某突然开车调头,快速撞向交警停在路边的警用摩托车,不但使摩托车损坏,还伤及交警和一名过路群众。近日,东城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
去年10月30日,陈某驾车经过东城区干面胡同时,因转弯违反禁止标线,被执法交警予以处罚。
当场,陈某并未提出异议,但回去细想后觉得自己并未违章,第二天一早便赶到东城交通支队申请复议,然后和前一天做出处罚的交警一起回到“事发”现场。在和交警争执一番后,陈某突然驾车调头,然后加速撞向交警停放在路旁的警用摩托车,造成警用摩托车损坏(修理费为人民币10704元),并使交警和摩托车旁的一名群众受伤。 (更多精彩新闻 请访问京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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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