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O”车被扣在汤峪派出所里 记者 魏光敬 摄
联防保安队长制止“陕O”车逆行时被刀砍,该车竟然是蓝田县林业局局长千金的座驾。局长千金称,所挂“陕OA1718”牌照是买来的。然而经调查,该牌照竟然是涉黑被判刑的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在任时办理的。据了解,在事发现场出现的三辆车都与蓝田县林业局有关。
“派出所长未参与打架”
据被砍伤的联防保安队队长韩志民回忆,4月6日下午在塘子正街和塘子村东新街逆行的三辆车,一辆是挂“陕OA1718”牌照的米黄色CR-V车,一辆是挂着警灯的警车,另一辆车也是一辆公务车。
昨(8日)天,据蓝田县林业局公安科负责人讲,当时出现在现场的三辆车,除了“陕OA1718”外,其他两辆车分别是焦汤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段为民的车、蓝田县林业局一位姓辛的副局长的车。这位负责人讲,据他了解,段为民是在现场遇到此事后进行制止,并未参与打架。
经记者调查,7日晚上向记者反映情况的蔡某,是蓝田县林业局局长蔡长升的女儿。她称自己在现场挂的车牌是“陕AJD385”,而不是“陕OA1718”。而“陕OA1718”牌照是出于保护自己的想法后来换上去的。同时,该牌照是买来的。而“陕AJD385”档案显示,该车车主确实叫蔡锦。林业局一位领导说,蔡局长的女儿就叫这个名字。
蔡锦曾向记者反映情况称,6日下午她是一个人开车出来的,路上捎了几个熟人。当时车多人也多,她的车后堵了好多辆车,有没有警车她没注意,但这些车都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她还称,毕竟是她车上下来的人伤了人,她愿意承担责任。
而据事发现场旁边店里的一位女士称,冲突发生时,她也看到一名年轻女子,上前拉那个穿白T恤持刀砍人的男子,并说“你到哪里都给我惹事”,但没能拉开,那名女子就直接将车开走了。这位女士说,她还以为年轻女子与砍人男子是一家人。
车牌办好后神秘失踪
昨天,警车监管部门对“陕OA1718”牌照档案进行了核查。有关资料显示,该车挂靠在富平县公安局,挂靠时间为1996年11月。使用该牌照的是一辆桑塔纳轿车。
在警务督察的过问下,富平县公安局行政科长回忆,该车是丁叔亮任局长时办理的,“当时是丁局长让我办理的,办好后这辆车就神秘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据了解,2002年3月1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渭南对“三秦打黑第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董天运为首的21名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被严惩,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的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富平县公安局使用的车牌为何会出现在蓝田县林业局局长女儿的座驾上呢?林业局局长千金的套牌座驾为何会和林业局自称执行公务的警车不期而遇呢?这些问号只要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就可能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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