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方芳11日表示,为了进一步控制城市噪声污染,上海将全面推广机动车“禁鸣”措施,并对一些噪声敏感点开展整治。
据了解,自2007年6月份起,上海对外环线以内的道路实行全天禁止鸣喇叭。凡是违反“禁鸣令”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分别处以最高200元和50元的罚款。
方芳表示,“禁鸣令”实行至今,成效显著。环保部门计划将噪声控制列入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机动车“禁鸣”。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对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沿线的噪声敏感点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安装声屏障、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城市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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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机动车“禁鸣令”有必要推行吗? |
正方 |
机动车鸣笛已经成为城市交通干线的噪声污染,扰民、破坏环境等一系列问题都随之而来。机动车“禁鸣令”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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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 |
机动车喇叭可以对周围行人或车辆起到警示作用。禁止鸣笛会危害行车安全,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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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