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而一直存在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也随之面临变革。《办法》实施三年来,厂家拥有高度的销售控制权,经销商和消费者却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反垄断法》的实施将使汽车销售价格同盟瓦解,并对现有的汽车品牌4S店形式提出终极挑战。
一、最低限价
涉嫌触犯条款: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解读:国内汽车厂商都对经销商限定了最低销售价格,一旦违反将受到厂商的严厉处罚。而按照《反垄断法》,这将被视为垄断行为。今后,只要经销商愿意,可以把一款车卖到10块钱。
二、限制跨区销售
涉嫌触犯条款: 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解读:跨区域销售一直是各汽车厂商严格禁止的行为,河北和山西的消费者虽然距离北京很近,也不能在北京买车而上当地的牌照。但按照新法,即便是海南的消费者到北京买车,并且把车开回海南办牌照,都是可行的。
三、制定限制竞争规定
涉嫌触犯条款: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解读:新规施行前,消费者在买车的前两年必须到4S店维修,如果到外面维修,4S店将取消您两年六万公里的保修承诺。新《反垄断法》则将保证您的选择权,不会再出现“仅5米远的高质量维修厂不能去,必须跑到1公里以外的4S店做维修”的情况。
广州丰田是第一个响应《反垄断法》的厂商。在其宣布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开放价格后,凯美瑞的市场价格立即出现大幅度波动,目前的优惠已经从一个星期前的5000元爆涨到超过2万元。同样在新价格体系施行的一星期内。此前价格纹丝不动的Yaris雅力士也有了超过3000元的优惠。
上海通用以及长安福特也开始有所动作,根据上海通用4S店的消息,“放开价格控制,自主调整价格体系”的风声已经传到各个品牌特约店,如何实施将很快就有结果。
观望者:国内众多汽车企业
记者从广州本田、东风日产、一汽-大众等品牌4S店了解到,大部分厂商还没有出台任何政策。不少厂商认为,原有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其实是有效地解决了恶性竞争的问题,现在《反垄断法》的实施可能会打破这种平衡,不过,相信在一段时间的调整后,车市还是会形成一套能让各方利益都达到平衡的“游戏规则”。
经销商自主定价成疑问
按照《反垄断法》,“最低限价”这个套在经销商头上的“紧箍咒”应会消失。这意味着,经销商将可以自行决定价格的涨跌。这是对厂家“价格权威”的否定,也是消费者最关注的变化之一。
某品牌经销商告诉记者,正是因为厂家在价格上的“限跌令”,今年上市的新车销量惨淡,但只能硬扛着,不能降价,也不能通过任何优惠、促销来带动销售。
不过,也有部分经销商并不认为从此能够真正价格自主。虽然无法控制经销商的终端价格,但厂家很可能会通过设置与价格或销售收入有关的考核标准,并据此决定配货多少,以达到控制经销商经营的目的。实际上,一直以来,这招“杀手锏”都在控制着经销商的命脉。晨报记者 沈欣 刘晓林
【 】
新闻链接
欧洲《汽车销售业管理办法》简介
独家分销的特许经销商应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经营;在经营区域外,若为被动销售视为允许。对于选择性分销方式,特许经销商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设立二级销售网点;允许从事多品牌销售业务,但必须设立单独品牌的展厅。售后服务:对于授权维修商,汽车制造商不得限制数量、经营地点;对于独立维修商,汽车制造商应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信息和培训,并允许使用所有维修零部件。零部件供应,允许维修企业使用质量相当的非配套零部件修理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