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9月3日专电(记者苏万明)记者从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2008年9月3日6时起,青(岛)银(川)高速公路青岛部分路段通行费下调33%。
按规定,青银高速公路青岛境内的高新区、李村、夏庄、城阳北、城阳南5个收费站之间行驶的车辆,通行费将不再区分车型,均下调为10元/车次,超限超载车辆仍将按原标准实施吨公里计重收费。
根据青岛站点统计,目前青银高速公路每天的车流量在1.7万辆左右。此次降低通行费之后,青岛市区到青岛机场的成本将大幅降低,对青岛部分道路的车辆将起到分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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