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正在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刚刚体验了9月“能源紧缺日”的我省干部职工,又将感受到公务车“五日制限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车辆节油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0月20日开始,除有特殊公务外,公休日、节假日各单位公务车辆一律入库封存;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公务车辆需按车牌号尾数停开一天,具体停开尾数为:星期一1和6、星期二2和7、星期三3和8、星期四4和9、星期五5和0。
据了解,出台公务用车管理新规定,目的是贯彻节能降耗理念,切实推进我省建设节约型机关。新规定除了公务用车实行“五日制限行”外,还强调要“严格按编核定使用车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配车实行政府采购并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在集体公务活动中提倡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禁止公车私用”。
为保证节能举措落到实处,新规定要求各级机关的车管部门要对本单位公务车辆按照车牌尾数进行分类,对每日停开车辆进行封存并做好记录。从10月20日起,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省建设节约型机关领导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不定期对省直各单位进行抽检,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警告或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考核。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对上路行驶的公务车辆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扣留,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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