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机制
发改委定油品零售基准价
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颇为复杂。主要是以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成品油交易价格为基础,参考运杂费、保险费、国内关税及由国家确定的成品油流通费用,最终形成由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中石油与中石化再在此基准价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的范围,最终制定出终端的零售价格。
2.后果
油企只盯政府不顾市场
一种情况是,发改委出于调节通货膨胀的考虑,即使国际油价大涨,国内油价也未必调。另一种情况是,当国际成品油价随原油价回落时,出于保护国内炼油企业的目的,国内成品油价并未回落。
上海科学院研究员沈跃栋认为,由于原油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不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往往不看市场只盯政府调价,影响了市场运行。
3.弊端
导致滞后定价和油价倒挂
业内人士认为,现行价格机制存在两大弊端:首先是滞后定价。由于此定价机制是和国际三大市场的成品油而非原油市场价格挂钩,考虑到原油加工成成品油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即使国际原油价格平稳,一般而言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会滞后于国际油价一个月的时间。
另一个弊端是油价倒挂。所谓油价倒挂,是指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中国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成品油价格仍然受到国家调控,采取的是区间定价。即只有当国际成品油价格波动大于一定幅度时,发展改革委才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这个机制在国际市场油价大幅度波动、国内50%左右的原油依靠进口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原成油价倒挂”现象。
4.解决方法
中国石油体系自主定价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震认为,接轨是需要分步骤进行的,从眼前看,国际油价下跌我国油价也相应降低,这只是价格水平的接轨。根本的接轨是定价机制的市场化。而真正的市场化是中国石油体系实现自主定价,这需要建立在市场主体充分竞争的基础上。
从改革长远目标来看,定价机制走向市场化最终要完全放开油价,由企业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状况自主定价。要实现这个目标,复旦大学能源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吴力波认为:一是尽快发展石油期货市场,提供更多的基于市场的风险控制手段;二是建立相当规模的国家石油储备和适度规模的民间石油储备,确保国家对市场的调控能力;三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尽可能降低油价变化的负面影响。
新华社记者王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