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即将出台引发多方热议。昨日,有媒体称成品油定价机制拟定,只限最高零售价格不限低。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消息称:
不超过最高售价,供销双方可协商定价
燃油税出台已成定局,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方案也有消息传出,其中指的最高零售价格,将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在此机制下,成品油经营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或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自主确定或由供销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同时,新方案提出把2006年确定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规定的“当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高于5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提高到80美元。
报道称,这一改革方案的推出目前有两种时间表供选择:一是年底前,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和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启动,最早启动时间为12月1日;二是年底前先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于明年1月1日进行燃油税费改革,即开征燃油消费税。具体如何“拍板”,正在等待国务院高层和相关部门的最后决策。
这一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再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确定价格。但此方案一直未见官方公开表述。
专家认为:
限定最高售价有利于保护经济发展
中石油沈阳销售分公司一位内部人士称,目前成品油价格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新方案中降为4%,浮动的空间小了,这就缩小流通环节的差价。
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郭德仁认为,这一政策思路意味着,未来成品油经营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定价自主权,同时成品油价格调整频率将加快,次数将增多。
郭德仁称,国家目前还没有完全放开能源价格包括成品油价格。“限定最高零售价格,对用油企业和个人都起到保护作用,有利于保护经济的发展,因为新定价机制受国际原油价格影响较大,如果不限定最高零售价,一旦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过高,国内成品油零售价也跟着疯涨,很多人都会承受不了。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于兆河认为,最高限价应该在7元左右,现行油价是在当时国际油价已涨到将近140美元的高位时,国家进行调整的,因此将来的最高限价不会比现在的油价高太多,即使是加上燃油税,“如果成品油零售价太高,很多人会接受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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