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驶尾号8日起轮换
属第二次轮换 每组号停驶日比上次推后一天
晨报讯 (记者 白明辉)12月8日起至明年1月4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将分别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 、2和7、3和8的机动车。昨晚7时30分许,市交管局发布公告,公布了新一轮车牌尾号轮换停驶规定。
9月28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 (含五环路)。
昨晚,在交管部门发布的《关于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轮换停驶日的公告》中称:“自2008年12月8日起至2009年1月4日止,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 、2和7、3和8(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的机动车(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较上次轮换,每组号停驶日依次向后推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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