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新华社上午电 安徽省蒙城县交通局干部张建华不仅违规违纪参与车辆运营,在与合伙人发生纠纷后,为泄私愤,竟然驾车撞击满载乘客的大客车。
近日,张建华被蒙城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张建华系蒙城县交通局原综合管理所副所长、许疃交管站长。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以来,张建华与牛立志合伙经营沪蒙班线客车,后发生纠纷。
6月13日早,为泄私愤,张建华指使黄喜等人,在高速入口处故意撞牛立志经营的大客车。
随后,张建华又驾驶无牌照依维柯逆向行驶,迎面拦截牛立志大客车并相撞,当时大客车内有乘客50多人。
法院认为,张建华等被告人共同实施了拦车的犯罪行为,具有犯罪的故意。被告人行为已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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