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本市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新政——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税收在价内征收,不提高成品油价格。
此次成品油税费改革采取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方式,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有效衔接。
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标准为: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本市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市国税局统一征收。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国家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适时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同时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
这次成品油价格改革,适当压缩了流通环节差价,使汽油、柴油零售价降幅大于出厂价降幅,将更多实惠“让利于民”,本市成品油价格不会提高。
实惠一 车主每年省不少油费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实施以及由此带来的油价下调将会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以天津为例,目前93号汽油已由调整前的每升6.09元下调至每升5.1元,下调幅度达到16.3%。据测算,国内1.0升至3.0升排量的不同品牌小汽车在每年行驶2万公里的情况下,车主将在改革实施后节省1000元至2500元不等的油费支出。此外,经过12月19日的成品油价格下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7450元调整为5050元,每吨降低2400元,下降幅度达到32%。国家发改委和民用航空局已决定,从2008年12月25日起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其中800公里及以上航线每位旅客交纳的燃油附加费由150元降至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至20元。
实惠二 6项收费明年起取消
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指出,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还有一项重要新政,就是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6项收费,自驾车百姓每年2000多元的养路费可省下。同时,各地还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含二级公路上的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已预征的2009年度或因政策等原因需要退还的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要予以全额清退。属于中央收入的收费,由交通运输部所属征稽机构负责清退;属于地方收入的收费,具体清退办法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都要相应核减。
“税收杠杆”将逼出节能意识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油价改革的实施,本市汽车消费者可以暂时摆脱高油价的重压。但是从长远看,近两年本市有车族被高油价逼出的节能意识不会大幅减弱。因为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多用油就要多缴税,少用油就可以少负担。有了这样的“税收杠杆”,即使油价进一步下调,绝大多数百姓还是会本着节约的心态使用家庭轿车,这也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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