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时表示,银行系统将全面做好汽车金融服务,支持汽车产业调整振兴,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在促进扩大内需、活跃市场消费中的辐射拉动作用。
刘士余说,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是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的重要支撑。
刘士余指出,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汽车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汽车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梳理、修订和完善汽车融资管理制度,通过发放汽车企业贷款、汽车消费信贷、发行金融债券、开展同业拆借、推进汽车贷款证券化、发展汽车租赁和汽车保险业务等多种方式,多方面拓宽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汽车产业发展融资来源和融资制度保障。
据中国人民银行初步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余额743亿元,股份制银行余额311亿元,汽车金融公司余额318亿元;国内汽车和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共发行短期融资券217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以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已试点发行19.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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