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新能源车将获补贴。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公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
办法指出,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这次财政支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具体来看,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中,混合动力汽车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客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混合动力系统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混合动力系统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每辆8万元和42万元;纯电动客车每辆补贴50万元,燃料电池客车每辆补贴60万元。
办法还规定,示范推广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车型相比必须符合一定技术标准:混合动力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节油率须达到5%以上,混合动力客车节油率须达到10%以上。同时,生产企业对动力蓄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必须提供不低于3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
据统计,国内多家汽车企业已涉足新能源车,部分车型已推向市场,但表现不佳。丰田普锐斯,本田混合动力思域、比亚迪双模电动车等都由于高价陷入销量僵局,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改善这一局面,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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