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人士向中国汽车要闻(CBU/CAR)透露,《中国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以下简称振兴规划)具体措施即将公布于众,措施的重点是鼓励新能源汽车,鼓励自主品牌和创新,鼓励行业重组。
国务院于2009年1月20日公布振兴规划,主要包括以下五点:对1.6L及以下排量汽车实行购置税减半;出台政策支持汽车产业整合、自主创新、新能源汽车及自主品牌汽车发展。
据权威人士透露,具体产业振兴措施将由主要国家各部委协调贯彻实施,不会仅仅停留在政策指导层面。措施中将包括十分详细的具体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重点促进发展新能源汽车和自主品牌,加快汽车产业整合。
作为一项突破性的决策,中央政府将把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一项国家战略,产业振兴规划中的四项原则、八大发展目标、八大重要任务及十二项主要措施及其详尽地阐述了对新能源汽车将采取的各种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
规划为汽车业提出在三年内生产50万辆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和混合动力汽车的目标,即占据5%的市场份额。国内所有的乘用车制造商必须拥有经过认证的新能源或替代能源汽车产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重点将是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专用发动机、动力模件、驱动器组件及优化设计等。近期认为是建成总量10亿安培/小时动力存储能力,即相当于投入使用100万辆单体电池驱动汽车。
中国政府将为新能源汽车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府将鼓励县级市以上各级政府部门使用新能源汽车。未来三年内,政府将会出资100亿人民币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技术革新和专用零部件的研发,即每年投入33亿。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的对象首先是机构用车,针对个人消费者的新能源用车补贴和减免税措施也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
为了支持本土汽车品牌,政府将会修改目前政府和机关用车采购在发动机排量和价格上的标准,并强调“优先购买新能源和自主品牌汽车”。政府用车中的50%将要求必须是自主品牌汽车。
振兴规划首次明确规定,自主品牌的定义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的汽车品牌。这一规定与国际接轨。
在实际意义上讲,振兴规划是2004年中国出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之后的第三个汽车产业政策。(刘叶庆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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