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气人在放过气之后还将气嘴放回原处,冒充自然漏气。”昨日,住在新天地社区的何先生报料称,2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他在离家不远的城市风景社区的停车场发现,这里一夜间十五六辆小车的前轮全瘪了,何先生抱怨自己的车右前轮也遭人放气。
公告牌写过了12时将放气
记者在车场的边上发现一块由东莞中天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发布的公告牌,上面写着“城市风景主道路及停车场属本街区所有”,“严禁非本街区商户和消费客户擅自停车占用”,“对超过晚上12点时仍停放占用停车场的车辆,本街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采取锁车、放弃处理”。记者从现场正为自己的车充气的业主处了解到,被放气的车都是在停车场“过夜”的车,而且多为不在城市风景社区居住的业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城市风景社区物业保安队长施先生。施说,停车场早就不准停车了,而且物业不负责看管的。一名车被放气的谭女士当面质问是否保安放气时,他当即否认。谭女士告诉记者,停车前曾问过保安,保安称现在还没有收费,可以停。
律师:放气属侵权
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丽芳认为,非小区内的车停在停车场,物业有权做出相应安排,放气的做法不妥。小车是车主私有财物,放气侵犯车主私有财产,车主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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