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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奔驰未售就修 车主获车商赔偿20万元

  新车首保时,车主居然发现来自“娘胎”的神秘维修记录——修车日期竟然是购车前6天。最近温州的潘女士因遭遇如此怪事,得知真相后向车商提出索赔。最终车商为其不诚信行为付出了代价,赔偿20万元。

  售前6天蹊跷维修记录

  去年7月18日,潘女士向温州一家汽车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80万元的奔驰SUV。

今年1月15日,潘女士前往这家汽车公司做首保,查看电脑中的奔驰品牌联网记录时,无意中发现一份维修记录,时间在去年7月12日,地点则是在上海一家4S店。

  “7月12日?当时车子还没买,怎么可能会有维修记录?会不会信息有误?”潘女士大吃一惊,觉得可能是信息有误。于是,她仔细核对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后,发现确实没错,就是她买的这辆车,在7月12日做过维修,更换过保险杠。

  花高价买回来的新车,竟然是一辆“破车”。得知这一情况后,潘女士如同晴天霹雳,愤怒之下立即找车商理论,要求查明真相。

  车商推诿责任称不知情

  “修车时间比卖车提早了6天,也就是说交到我手上的是一辆问题车。难道卖给我之前,这辆车还卖给其他人过?为何卖车时不向我说明实情?这不是明目张胆欺诈消费者吗?”潘女士向汽车公司提出了质问。

  在确凿证据面前,汽车公司承认车子确实维修过这一事实。至于维修原因,汽车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车子在运输途中发生过刮擦,所以更换过前保险杠。”该负责人否认了潘女士所怀疑的属二次销售。

  潘女士认为,汽车公司故意隐瞒实情,遂要求退车,遭到汽车公司拒绝。汽车公司认为,发生刮擦的责任应该由上海奔驰4S店承担,他们的过失主要在于去4S店提车时,没有仔细检查车况,也没有查看维修记录。况且该车出售前已基本恢复原貌,不影响使用性能,据此,汽车公司只愿作适当补偿。

  消保委调解车主获赔20万

  由于潘女士的索赔要求和汽车公司相差甚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潘女士只好向温州龙湾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对车辆维修一事始终不知情。如果确实是因为运输途中发生过刮擦,汽车公司应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消费者得到汽车公司的告知后,有选择买或不买的权利。也就是说,汽车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责任。

  在消保委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鉴于该次维修对车辆使用性能影响不大,潘女士同意不退车。但汽车公司须为这一事件承担责任,于2月27日之前向潘女士一次性支付20万元赔偿款。此外,汽车公司还承诺,将潘女士这辆奔驰车的保修期延长1年,并赠送保养1次。

  未售先修现象普遍存在

  虽然潘女士的消费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类似这种新车未售先修的现象,在汽车销售行业中一直普遍存在。由于车商刻意隐瞒,造成了消费者购车时的信息不对称。

  “新车从厂家运出,一般都使用大板车。运输途中车辆发生碰撞,有时确实难以避免。”杭州一汽车4S店老总向记者坦言,因运输不慎致使新车不同程度受损,这其实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一家店一年要卖上千辆车,多少有几辆车会碰上这种情况”。

  他告诉记者,遭遇这种情况后,各汽车厂家的处理政策不一样。有的汽车厂家会将受损车辆召回,也有的汽车厂家要求4S店就地维修,维修费用由厂家或运输公司承担。因维修记录需作为4S店向厂家或运输公司的索赔依据,往往也被保留了下来。一旦维修记录进入了全国保修系统,就成为了该车的“终生档案”,是无法更改或删除的。也正因为这个“终身档案”,使得温州的潘女士在车辆首保时发现了“未售先修”的事实,果断地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杭州几乎所有4S店,每年都有这样的情况,新车还没到店就撞了、碰了。至于是主动召回,还是不愿意召回重修,今后该如何销售,就完全由4S店自行决定了。

(责任编辑: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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